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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尔·汉南:我们所承续的自由传统 “自由”的历史由来

吴小曼 2015-10-22 00:46:30

本报记者 吴小曼 北京报道

今年是英国《大宪章》签订800周年,作为英美宪政文化传统与宪法样本源头的“大宪章”最早抄本原件先后在不同国家展出,以纪念这一历史成就。英国历史学家丹尼尔·汉南在其《自由的基因:我们现代世界的由来》一书中,详细记述了“大宪章”签订前后的英国历史及“大宪章”如何成为英国乃至英语国家遵从的一项法律与文化传统,他更回顾了“自由”的历史起源,事实上它比《大宪章》签订的历史还要悠久,这一来自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的“自由”传统如何深植于他们个人的记忆中,自由从一粒种子,经慢慢培育、浇灌,如何在世界很多国家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并成为现代文明的基石。

我们与他们

《自由的基因》是英国相当活跃的政治家、欧洲议会议员,丹尼尔·汉南2012年写的非常畅销的历史书,原名为《我们如何发明自由,以及它为什么如此重要》,2013年在美国出版也非常畅销,但书名改成了《发明自由:英语民族如何缔造现代世界》。该书中文版日前出版,中文版译者、法学博士徐爽先生说他当时看到这本书觉得特别有意思:同一本书在英美两地有不同的书名,书名的变化传达了一些很微妙的东西,原作者写“我们如何发明自由”,他说的“我们”当然指的是盎格鲁-撒克逊民族,重心放在“我们英国人”,美国引进方把这个“我们”改成了“英语民族”,而英语民族的中坚力量虽然是英美,但是说话者的重心就有了一个位移。他传达的言下之意是,在英语世界或者说在英语民族内部,传播自由的火炬已经从英国人手中转到了美国人手中。

徐爽还觉得这本书有意思,是因为作者通过讲故事的方式,把一个很“高大上”的主题透析得非常清楚。这个主题就是西方人或者毋宁说是英美人怎么看待他们的过去,怎么认识当今世界,这也给我们怎么认识他们和认识世界打开了一扇非常有益的视窗。

为什么中文版加上了“自由的基因”,徐爽认为汉南在总结盎格鲁国家建立的规律时,说了一个很强势的观点。他说“所有的国家都是依据它在孕育之时被注入的DNA生长起来的”,对于盎格鲁圈国家来说,自由就是这样的DNA。基于对这种自由的维护,一点一点地搭建起一套制度和原则,这套制度和原则的形成和确立最后变成了一个“英国模式”或者被作者视为是英国成功的关键、秘密。并且英国模式在全球不断的扩展,带来了一个新的现代世界。所以,我们根据这样的一条主旨,提取了“自由的基因:我们现代世界的由来”做我们的中文书名。

该书在中国出版,也获得了很多读者喜欢,如今已成了很多网站“非虚构”畅销书。《自由的基因》北京首发与讲座吸引了很多大学生与读者,当时我真有点纳闷,还特意采访了听讲座的学生,是因为喜欢这本书还是刘瑜,他们说二者兼而有之。刘瑜是讲座嘉宾,她也是近年来涌现的非常年轻的自由主义学者,著有《民主的细节》。

刘瑜:自由是“历史累积”

英国的自由观念和自由制度是一个历史累积的过程,你很难找到一个明确的“点”去说,“自由”诞生于哪个年代。

一般来说,我们首先会追溯到光荣革命,因为光荣革命后诞生了英国的权利法案,而权利法案确立了议会至上原则,也就是国王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废除法律,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征税,不经议会同意不能设常备军等等观念,1689年左右(光荣革命)确立了这些观念——这些观念直到今天对很多国家来说还是太超前了。

但是,光荣革命是英式自由的起点吗?显然不是。大家知道,今年是“大宪章”颁布800周年,有很多纪念活动。光荣革命显然不是英国人发明自由的时刻,英式自由还可以往前追到“大宪章”。“大宪章”里已经包含非常清晰的自由的基因,已经有了未经同意国王不得征税的原则,还有著名的第39条,也就是我们今天讲的正当程序原则。

而英国的“英国性”实际上远在大宪章之前就形成了。所以再往前追溯,还可以追到贤人会议,还有普通法传统。大概在6世纪到10世纪左右英国就有了贤人会议,贤人会议是什么呢?大体来说是国王的一个咨询会议,但是这个咨询会议不是个简单的咨询会议。虽然它是由一些大的贵族地主以及教职人员等组成,但是实际上它的权限不仅仅是个橡皮图章。

到此为止吗?其实还可以再往前追。刘瑜说,我们知道,盎格鲁部落是日尔曼人的一支,而日耳曼人从欧洲移到英国的时候,也就是四五世纪左右,也把日耳曼部落的很多传统带了过来,而日尔曼部落本来就有部族大会的传统。这个传统在欧洲非常普遍,只不过在其他国家慢慢衰落,英国把它保留下来了。塔西佗写的日耳曼史,里面就讲到日耳曼和罗马传统的不同,他是用日尔曼相对民主协商的制度来批评罗马当时的专权制度。

所以我们看到,英国历史是一个非常具有连续性的历史。有一个学者说,英国的近现代史实际上是“大宪章”的一个注脚,我个人是非常同意这个看法。虽然后面还有英国革命、光荣革命、美国革命——我们用“革命”这个词,似乎这里面含有剧烈的断裂性,但事实上我觉得,至少根据我自己个人的判断,英国历史并没有那么剧烈的断裂性。“革命”这个词在英国革命、美国革命里的含义和我们说法国革命、共产主义革命,其“革命性”是完全不一样的。

就拿美国革命来说,革谁的命?无非是革英国王族的命,把英国的统治给踢出去。但实际上,我们看美国的宪法和它的修正案,对比英国的权利法案,就会意识到这里面的继承性远远大于断裂性。事实上如果我们去看美国的历史,会发现美国独立战争之前就已经有了代议制,已经有了选举,已经有了权力制衡,几乎所有今天我们看到的美国政治的重大元素它都已经有了。

洛克写《政府论》是在光荣革命左右,但是洛克所倡导的那些最基本的政治原则——经过同意才能统治,社会契约论,财产权、人权等等,这些东西在此之前四五十年已经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英美的政治实践和地方自治当中了,而并不是洛克这样的启蒙思想家发明了一套观念,然后启蒙大众,很大程度上,像洛克这样的人把英国这种已经延续了很多年,可能是几百年的理念,总结提炼出来写了一本“旗帜鲜明”的书。这就是英国历史的延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