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cc)记者杨中华北京报道 在利率、汇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开放、人民币国际化等各项金融改革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在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已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大环境下,分业监管似乎已不能适应越来越复杂的大金融。
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对金融监管指出了方向,称将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金融机关框架,以达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不少业内人士建议,应建立高层次的、专业的金融稳定机构,用于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的建设、金融创新的法律法规的迅速制定,以满足目前日益复杂的金融市场和国内外金融形势。
风险事件倒逼监管升级
金融监管又出现新的动向。
《建议》第三部分第六条“构建发展新体制”中指出:“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在各项金融改革稳步推进之际,《建议》给出了未来五年金融监管框架发展的目标和趋势,而之所以提出这样的目标,则与不断发生的金融风险事件及金融市场发展不无关系。国家主席习近平11月3日在对《建议》的说明中表示,近来频繁显露的局部风险特别是近期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说明,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
一位市场人士表示,始于6月中旬的资本市场剧烈波动导致几十万亿的财富蒸发。如果股灾发生之际,各个监管部门能够迅速磋商,并以雷霆之势进行联合强势监管,或许情况会比现在好得多。
“此次股灾反映出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基本没有建立,更别谈及时迅速的协调监管。监管部门抱着各扫门前雪的心态,仅在意自己监管的领域不发生大的、区域性的风险事件就行了,其他的则毫不关心。”上述市场人士认为。
目前的监管格局是,央行专注于货币政策的调控,从央行分拆出去的银监会则监管商业银行以及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证监会则监管证券市场,保监会则监管保险市场。
虽然现在处于分业监管,但是金融机构却有莫大的动力已经或者正在走向混业经营之路。
平安集团、中信集团、光大集团等金融控股集团,旗下包含了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诸多金融牌照。而一些大型商业银行,通过曲线途径,也拥有大部分金融牌照,虽无混业经营之实,却有混业经营之形。
而随着互联网金融、基金子公司、私募等各类金融业态的快速发展,之前弥足珍贵的金融牌照正在渐渐失去其“高大上”的地位。例如,基金子公司与其他机构合作,很容易就能拿到之前金融机构真金白银争夺的信托牌照。而互联网金融公司更是开发出更多的跨市场、跨行业的金融产品来。
而这些产品以及提供产品的流程,不是一个监管部门能够全覆盖监管的,以致出现了监管盲点,一旦风险爆发,就会快速地向多个金融领域扩散。
一位银行业人士认为,目前这种分业监管机械地切割了金融市场的大监管环境,已不能适应目前混业经营的新情况。跨行业、跨市场套利形成了多个风险点,但却缺少对应的监管政策或监管机构,而灰色地带更加容易产生监管真空,进而导致监管套利频发。
监管模式蓄变
在利率、汇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开放、人民币国际化等不断深入开展之下,金融监管将如何演变?
一位银行人士称,《建议》提出“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在未来多层次金融改革推进及国内外经济、金融市场不断变化的过程中,需要一个全局视野并提出相关建议的高层次的、多部门组成的宏观审慎研究部门。
“例如可以将目前央行、银监会、财政部等多家监管机构的政策研究人员抽调组成真正的全方位、全信息的研究单位。”上述银行人士解释。
瑞穗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撰文建议,以“十三五”加快部门改革步伐,成立由国务院分管领导、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三个监管当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领导组成的“金融稳定委员会”,整合监管资源以进行更高层次的宏观审慎混业监管,降低监管成本的同时防范系统性金融危机的爆发。
除了建立更加独立的金融稳定部门,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发文建议称,在宏观审慎方面,应进一步明确宏观审慎框架中各方的职责并加强部门间合作,进一步发展综合的系统性风险分析框架,审视有关金融稳定的信息共享机制,并加强宏观审慎政策问题的沟通。
“此外,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快,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和规则的研究制定,全面提升影响力和话语权会显得更加重要。”邵宇认为。
除了金融宏观审慎制定建设之外,《建议》还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
一位央行内部人员认为,“统筹协调”预示着央行的作用将会增大。因为2013年国务院批复央行作为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将会常态化,多个监管部门之间的监管会议将会增多。
11月4日,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廖媛媛在“回顾十二五展望十三五”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要注重协调合作。加强监管部门机构和职能部门间的协调,促进监管协同和信息共享,统一把握监管的标准和尺度,着力解决跨领域、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风险监管的问题。
显然,除了央行居中统筹、协调之外,肩负着微观审慎监管的各个监管机构也将会如廖媛媛所言,增加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交流、信息共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