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朝晖 福州报道
12月1日,兴业银行此前在全国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的“兴银2015年第四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首次实现做市成交,总规模65.60亿元,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第一个资产证券化产品做市成功案例。
本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1档发行利率3.1%,优先A2档发行利率3.3%,优先A3档发行利率3.4%,优先A4档发行利率3.4%,优先A5档发行利率3.53%,优先B档发行利率3.79%。
从债券可上市交易开始,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尝试做市商和本期证券的主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本币交易系统对“15兴元4A1”证券连续进行双边报价。在连续报价多日后,于12月1日首次实现做市成交。
至此,兴业银行2015年已累计发行四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金额合计232.292亿元,比2014年增长54.36%,发行规模位居股份制银行第一。
有券商债券分析师表示,该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二级市场的成功做市成交,是银行间市场资产证券化产品做市机制的重要突破,具有里程碑意义。
自2005年资产证券化试点开展以来,我国资产证券化获得持续进展,截至2015年上半年,资产证券化十年募集资金6290.82亿元,但也存在二级市场交投清淡、流动性较差等问题。
“引入做市商制度势在必行,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长期发展也意义重大。”兴业银行投行部负责人表示,做市商制度能够提高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增强市场吸引力,且由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体系尚不完整,引入做市商制度有利于证券化产品的价格发现,此外,通过引入做市商制度,还可以拓展投资者范围、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者结构。
自2007年12月发行首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以来,兴业银行一直致力于证券化业务创新和研究。2014年2月“兴元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成功发行,该单证券当时即创下央行和银监会新政([2013]第21号文)实施以来,采用最新风险自留规则的第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