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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文推进信用卡利率市场化 每卡每日累计限额提高至1万元

刘飞 2016-4-15 23:07:01

本报记者 刘飞 北京报道

为完善信用卡业务市场化机制,满足社会公众日益丰富的信用卡支付需求,提升信用卡服务质量,促进信用卡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通知》取消了关于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标准以及附加条件的现行规定,由发卡机构基于商业原则和持卡人需求自主确定;取消滞纳金,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协议约定违约金;取消超限费,并规定发卡机构不得对服务费用计收利息。

《通知》还优化了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管理机制,清晰界定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等预借现金业务类型,配套制定改进服务、规范管理相关要求。

《通知》规定,持卡人通过ATM办理预借现金提取业务的每卡每日累计限额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持卡人通过柜面办理现金提取业务、通过各类渠道办理现金转账业务的每卡每日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

发卡机构还可以可自主确定是否提供现金充值服务,并与持卡人协议约定每卡每日限额。发卡机构不得将持卡人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至其他信用卡,以及非持卡人的银行结算账户或支付账户。

此外,《通知》着重强调信用卡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从明确发卡机构信息披露责任、改进非本人交易处理和持卡人损失补偿等方面强化持卡人权益保障机制。

融360信用卡专家认为,新规秉持了“让市场的回归市场”原则,将信用卡行业的几项重要费率由央行固定,改为发卡机构自助确定。

而对于依赖市场而活的商业银行来说,融360认为,或将面临着洗牌,在利率市场化变革次啊,信用卡行业的庞大地盘谁主沉浮,还要看谁的政策能够得民心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的一大特点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强力加入,出现一种新提法即“现金充值”:持卡人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

所谓“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也就是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此前执行的政策中,对从信用卡账户向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充值是被严令禁止的。

这意味着,今后第三方支付机构将能名正言顺的,在信用卡行业分一杯羹,此次新角色的加入,无疑会让行业更“接地气”,

政策的一小步,行业的一大步。融360信用卡专家认为,《通知》执行后,整个行业的参与者,无论是银行、持卡人还是戏份增重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甚或是大数据本身,都将会有重要角色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