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夏楠 北京报道
5月19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6)》(下文简称《报告》)。支付机构在收单市场中的比重进一步上升。
《报告》显示,2015年,支付机构处理的银行卡收单业务达到393.87亿笔,27.92万亿元,占比分别为69.98%和55.40%;商业银行处理的银行卡收单业务达到168.97亿笔,22.48万亿元,占比分别为30.02%和44.60%。
如果以向支付清算协会报送业务数据的90家支付机构和63家银行来看,这153 家收单机构共处理收单业务562.84亿笔,金额50.40万亿元。其中,排名前十位的收单机构收单交易额占整体的67.72%,同比上年降低12.22%。
2015年,监管机构加大了对收单市场违规行为的约束惩戒力度,个别收单机构被要求退出部分省市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2016年,银行卡收单业务定价机制新政也即将落地。《报告》认为,新规在简化行业分类的基础上,配套出台过渡期优惠类商户白名单等相关机制,压缩套利空间,对于整肃市场秩序、规范经营意义重大。
而在网络支付方面,银行网上支付交易笔数和金额的年增长率已趋于稳定,交易笔数增长基本保持在20%左右。而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在2015年的交易笔数和金额的年增长率分别达到55.13%和41.88%,交易笔数较上年略有上升。
对于网络支付业务市场主体的变化,《报告》认为,2016年是前三批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到期年份,原有市场主体或通过续牌方式继续提供互联网支付服务,或因战略布局、经营策略等原因主动退出市场,加上监管机构新批准的机构数量预期有限,部分存在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的机构将被清退,互联网支付市场的服务提供方数量略有变化,但总体上将趋于稳定。
与互联网支付相比,移动支付仍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
在2015年,银行的移动支付业务笔数与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05.86%和379.06%;而支付机构则同比分别增长160%和166.5%。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4年时,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业务金额占网络支付总业务金额的比重分别为67% 和33%,2015年时则分别为53%和47%。
“移动支付业务的比重有较大幅度的提升,说明移动支付业务对互联网支付业务产生了一定的替代效应。”《报告》指出。
从票据业务来看,虽然整体业务延续了下降趋势,但实际结算的商业票据呈现增长态势。
《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共发生票据业务4.17亿笔,金额238.23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7.87%和11.07%。其中,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业务量整体呈下降趋势。而电子商业汇票的优势则逐渐体现,保持快速增长
2015年全年,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出票134.08万笔,金额5.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8.68%和78.92%。出票、承兑、贴现、转贴现等各类业务均增长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