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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银行实践绿色金融 2015年节能环保贷款余额超766亿

张夏楠 2016-6-17 13:47:57

本报记者 张夏楠 北京报道

绿色金融正在成为金融业发展的新亮点,对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来说,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亦是其履行政策性金融职能的体现。

在6月16日召开的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进出口银行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冯春平介绍,该行在2007年就确立了“鼓励绿色信贷业务发展并主动控制授信业务环境与社会风险”的战略,2015年又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改革方案。

针对绿色金融业务,进出口银行不仅制订和完善了多个行业的授信指导文件,也对业务体系进行完善,先后开办了节能环保贷款、转型升级贷款、转贷配套人民币资金贷款等业务,发起设立了以中日节能环保基金为代表的多支股权投资基金,推出了以碳资产咨询顾问业务为重点的碳金融业务。

其中,转贷款业务是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向我国提供的优惠贷款和混合贷款。进出口银行在总行设立转贷部,为此类贷款提供转贷服务。

具体而言,绿色转贷业务可以为三类绿色项目提供支持:一是以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目的的节能项目;二是以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环保项目;三是新能源项目,支持企业在新能源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重建、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及日常运营或并购活动的资金需求。

冯春平表示,目前为止,进出口银行先后从世界银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法国开发署等获得数十亿转贷资金,并投入大量自有配套人民币资金,支持绿色项目达几百个。其中,累计实施世界银行节能贷款项目74个,累计实施中德合作能效和可再生能源贷款项目131个。

从信贷风险防控来看,冯春平表示,进出品银行的绿色信贷标准对贷前调查、风险评价与信贷审批、贷款发放和支付、授信后管理和信贷退出等各个环节均有要求。

例如,评估审查部门会将“取得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作为项目送审前提条件和要素之一。在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阶段,如项目出现应获得而未获得环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审批,不预先拨付资金;如发现客户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可中止直至终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等。

另外,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等产能过剩行业的固定资产类项目,统一由总行审批,加强对上述行业的产能控制和环保审核,限制相关行业贷款增长。

进出口银行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进出口银行节能环保项目与服务贷款余额766.02亿元,较年初增长236.83亿元,同比增长44.75%,高出同期全部贷款余额增速24个百分点。

初步统计,2015年进出口银行绿色信贷业务支持的项目合计减少标准煤使用量505.72万吨,二氧化碳减排当量1401.99万吨,减排二氧化硫2.41万吨,节水1328.1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