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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重新递交H股上市申请 欲分拆香港业务

盛青红 2016-6-23 10:09:59

本报记者 盛青红 广州报导

6月22日,光大证券公告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事实上,光大证券早在去年底就曾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并传出“6月初在港交所进行上市聆讯,6月中旬路演,6月底挂牌”的时间表。

光大证券公告指出,此次重新递交H股发行上市申请,是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及港交所相关要求,并于2016年6月21日下午后在港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版本。

不过,此次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构及监管机构批准和/或核准。

而从光大证券在港交所披露的申请材料来看,光大证券欲将旗下所涉及的香港业务分拆出去独立上市。

冲刺H股上市

早在去年12月7日,光大证券就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上市的申请。

根据当时通过股东大会披露的信息显示,拟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6.8亿股(超额配售权执行前),并授予簿记管理人不超过1亿股的超额配售权。

按照光大证券最新披露的申请材料,发行H股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境外业务的运营和境内外平台的非内生性扩张、财富管理业务和机构证券服务业务、以及补充其他运营资金。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光大证券就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在A股市场募集了80亿元资金。按照最初拟定的资金募集用途,预算不超过6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扩大信用交易业务。而在2016年1月,光大证券又召开董事会,将用于扩大信用交易业务的上限提高至70亿元,本来预计用于其他创新业务的10亿元被全部削减了。

光大证券给出的解释是,资本市场经历2015年的去杠杆后,估值有所回落,以上市证券为标的的融资类业务的信用风险获得相当释放。公司经营层审时度势,加大了包括两融、股票质押回购等业务的拓展力度。

据公开资料显示,光大证券2013、2014、2015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2.058亿元(主要是8·16事件遭遇大额罚款)、20.683亿及76.465亿;2016年第一季度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99亿元。

从收入贡献来看,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总收入的33.3%来自于经纪和财富管理,信用业务贡献24.5%,机构证券服务贡献12.1%,投资管理业务贡献15.6%,海外业务贡献7.2%;而在2013年,经纪和财富管理业务的贡献度高达55.5%,信用业务的贡献度为15.5%。

以2015年年底数据来看,光大证券净资本365.74亿元,在125家注册证券公司中排名第9位。而如若光大证券H股发行成功,将成为第7家A+H股券商(东方证券已经启动H股招股)。

分拆香港业务

光大证券于2010年在港设立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并整合光大集团香港地区原有的证券类资产,成立了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自2010年成立光金控股,便开始布局海外业务。

2014年,光大证券引入国际知名咨询公司量身制定了新五年战略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国际化,实现境内外一体化”的战略目标,即以香港为平台,多点布局海外,全方位服务客户跨境需求。

2015年,光大证券通过光金控股收购了新鸿基金融集团70%的股权。据公开资料,新鸿基金融成立於1969年,是香港本地最大的证券经纪商之一,主要业务涵盖财富管理、经纪业务和资本市场业务等。

2016年6月,收购了光证(国际)余下的49%股权,至此,光大证券拥有光证(国际)100%的控股权。

光金控股向新鸿基承诺,将尽最大努力在新鸿基收购完成后三年内,将包含新鸿基金融集团及光证(国际)业务或重大资产的香港业务进行单独上市。

而在本次H股上市申请材料中,光大证券也提出,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1日止(包括首尾两日)期间,通过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方式,将包括光证(国际)、新鸿基金融集团及可能收购的其他香港业务分拆。

而按照香港上市相关规则,在母公司上市三年内,香港联交所通常不会批准分拆的申请。

光大证券在申请材料中指出,关于分拆香港业务已经获得联交所的豁免许可,不过也提出,豁免并不会免除公司就分拆取得联交所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