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飞 北京报道
6月23日凌晨,一份工商银行发布的《关于加强个人商用房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文件在网络上流传,《通知》中规定个人商用房贷款首付比例由过去的50%调整到70%,商住两用住房的首付由45%调整到50%,贷款所购商用房为小区配套底商的仍为50%。《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商业用房贷款管理和发放。
《通知》要求,要严格按照《个人信贷业务合作机构管理办法(2016年版)》(工银规章【2016】107号)进行个人商用房贷款合作机构和项目准入。
重点选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房地产开发贷款支持的项目。同时,商用房类型应以单套面积相对较小、价格相对稳定、易于处置变现的商住两用房及住房小区配套底商为主,严格控制宾馆、酒店、写字楼、综合市场、商贸城等个人商用房项目准入。
对三线、四线城市的个人商用房贷款业务,原则上控制贷款余额只降不增,新发放的个人商用房贷款所购商用房限定为住宅小区配套底商。
同时,《通知》还要求要严把个人商用房贷款客户准入关并严控个人商用房贷款阶段性担保管理。在客户准入上,要严控裸贷等高风险客户、严审借款人购房行为真实性以及其真实还款能力。
《通知》最后要求加强个人商用房贷款风险排查和机构管理。对经营管理混乱,个人商用房贷款不良率连续三个月超过3%的经办机构,各一级(直属)分行要对其进行业务整顿,集中人员清收处置不良贷款,并在整顿期间暂停办理新的个人商用房贷款业务。
《通知》显示下发时间为6月13日,《华夏时报》记者就此致电工商银行,办公室以及信贷与投资管理部均表示不予置评。
但业内认为,工商银行此次调整商用房贷款比例、提高商业用房购买门槛、降低商业地产市场杠杆,释放出商业银行收紧个人商用房贷款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