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商灏 北京报道
中国文化金融业者很重视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融合,但在推动形成文化资源资产化、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理论创新架构体系、金融化过程与运作体系、以文化价值链构建为核心的产业形态体系及服务与支撑体系等方面用力很猛的同时,却可能忽略了效率,而这正是行业发展所面临的实质问题所在。
金融的意义在于把资金最快速的传递到最快增值的地方,因此,其核心价值就是效率。文化金融核心价值的独特性主要体现在文化资源的系统化一商品化一资产化一金融化一证券化这一价值传递链条上,但迄今为止,能够真正完整实现这一价值链条的行业成功案例有几个?这一点,说白了,就是文化资源当前尚难与金融资本真正有效融合。
文化产业如何与金融融合
上个月在京举行的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CCF50)夏季峰会上,有经济、金融、投资和文化产业等界别的多位大佬:中航国际交流中心董事长柴森、乐视控股高级副总裁王永利、北京电影学院教授侯光明、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金元浦、原阿里影业集团副总裁徐远翔、深圳众投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鹏炜、中国传媒大学文化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金巍、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冯俏彬等,都在发言中强调了文化产业市场与金融市场融合的问题。
金融如何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金融如何融入文化产业、如何适应互联网时代新的文化发展要求,这确是一个重要课题。
没错,正如王永利所说,文化金融的根基和和重点就是金融,就是要紧紧抓住金融的本质,从金融的视角和逻辑出发研究探索文化金融的发展。文化金融也是文化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领域跨界融合的重点,在互联网时代跨界融合的大趋势下,文化金融需要和实体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文化金融也需要紧密服务于产业发展本身,文化金融还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探索互联网的应用。但沿着这条路径,如何产生出文化金融成功的经营模式,这才是最根本的问题。
侯光明教授说他为资本与电影的拥抱鼓与呼,认为在“资本”的助力下,中国电影产业初具规模、市场体量迅速扩大、观影习惯逐步形成。而资本存在一个特点是:“挣快钱”的心态:随着市场规模扩大,资本介入频繁,大量游资也纷纷进入,造成电影投资者心态的变化,“挣快钱”就会产生一批缺乏 “艺术匠心”的“快餐式电影”,冲击市场,降低艺术水准,这会对“电影产业持续化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因此,侯光明认为:电影与资本的结合,需要经验的磨合,既要按照商业规则保证资本与电影联姻时,资本的投入与产出有着合理性,努力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同时也要警惕把资本当成工具来使用。
国产电影的投资风险
徐远翔提到了一个很严峻的现实:国产电影的市场投资风险和中国股市投资有着相当惊人的一致性,二八现象大行其道,八成的电影和股票投资人都在亏损,而真正在票房和股市上盈利的投资机构和投资人不到20%;同时,普通观众的观影心理和选择买入一只股票的心理依据有着很大的相似性,有什么样的观众和投资人,就有什么样的电影市场和资本市场,就像一部成功的电影需要超级IP文本、明星阵容、话题性来吸引80%以上的网络购票者进入电影院一样,一个吸引散户的股票同样必须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明星机构和投资人的站台、概念和题材炒作等基本元素,徐远翔因此认为,在中国特色的温饱型社会,或者叫做“中等收入陷阱”的转型期社会结构里面,尊重市场和市场规则,恐怕是IP投资和金融投资都需要恪守的基本风险控制策略。
其实,矛盾永远存在,平衡永难把握。金巍教授有句话说的很好:金融的逻辑是跨期资源配置,从金融视角看,IP产业在“疯狂”之余,必须回归理性,融资仅仅是一部分,还有信用、风险、增值等功能都需要实现,否则IP金融仅仅是IP投资,不会有太多的金融意义。他认为,IP金融和互联网金融一样,都可能是阶段性概念,将来都会消失。但是,IP金融作为一种特殊的版权金融,正在围绕IP形成一种产业金融业态和资本运营体系,这具有阶段性特定意义。
文化金融的盈利点在哪?
也许我们不必太悲观,朱鹏炜谈到,“近几年政府大力推动和各种民间的热捧下,中国文化产业实现了高速发展,在互联网产业引领下,国内文化产业链条已经初步形成,最后也可能产生一些IP变现的渠道,这将形成一个非常好的闭环。”只是这个非常好的闭环,效率究竟会怎样?就如冯俏彬所坦陈:文化的公益性特点之外,资本一定要逐利,金融一定要找到它的盈利点,文化金融的各路资本特别关心盈利点。
只是,这个盈利点究竟在哪?文化金融的效率究竟何在?
虽然文化产业的发展已被提到了国家战略层面,但发挥市场机制来推动文化资源与金融的对接,应重点解决好的问题却很难解决:如何实现由“资源形态”向“资产产业形态”的转化?如何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怎样构建文化类无形资产流转评估体系,为金融业产品创新创造条件?如何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使政、银、企融资对接中的桥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徐鹏程最近撰文分析了金融资本与文化产业融合的障碍所在,其中特别强调了文化产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有效联动这一问题,并提到文化企业的自身特点阻碍了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当前服务于文化产业的金融中介体系比较薄弱等问题,另外还提及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投入仍然不够、法律法规及政策配套仍不完善等,但核心问题仍是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上,政、银、企融资对接中缺乏有效联动。
上述推论如果成立,合乎实际,则应该研究如何解决上述问题,相信相关各界一定会有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