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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再念银行理财紧箍咒 23万亿理财资金去哪儿?

张夏楠 2016-7-30 00:00:45

本报记者 张夏楠 北京报道

尚未正式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掀起了舆论轩然大波。

7月27日A股动荡,上证指数、深证成指、中小板指和创业板指跌幅分别达到1.91%、4.11%、4.28%和5.45%。当日披露出的这一征求意见稿被认为“罪魁”之一。

目前来看,新规如果落实,对于权益类投资究竟会产生多大影响,仍有分歧。但要求非标投资只能对接信托计划,由此给券商、基金、期货子公司等带来的影响似乎很明显。

至于这轮征求意见会持续多长时间,银行是否已经形成意见反馈?在采访中,几家商业银行都不愿进行回应。银监会则在7月28日对外回应,上述办法目前处于内部研究论证和征求意见阶段。在修订完善后仍会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之后将适时发布。

“非标”投资首当其冲

以银行资本净额是否达到50亿、开展基础理财业务是否超过3年划线,征求意见稿将银行理财划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其中,从事基础类理财业务的银行不能投资非标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综合类业务未做要求,但对银行理财业务进行分类管理的提法,尚属首次。

平安证券分析师励雅敏认为,国内大型银行、股分制银行以及主要的区域性银行均符合综合类理财业务的标准,未达标的主要是欠发达地区的区域性银行。从规模看,预计达标银行占存量规模的80%以上。因此对非标及权益类投资影响有限。

但根据华泰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首席金融分析师罗毅的测算,截至今年一季度银行理财规模大概有23万亿,约有4.6万亿的理财余额禁止投权益类和非标类。他解释认为,由于部分中小型银行在权益比重上比较激进,因而他们对于权益类占比的判断比市场高,“限制还是比较明显的”,主要会反应在增量上。

征求意见稿的另一拳打在了非标投资对接资管计划上。

根据新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所投资的特殊目的载体“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符合银监会关于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相关监管规定的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投资计划除外”。

条款同时明示,这里特定目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除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外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

而对于银信合作,在2008年到2011年间,银监会曾接连发布10项文件予以规范。这些条文的限制,也被认为是2012年前后,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期货子公司等作为新通道兴起的原因之一。

广发证券分析师屈俊认为,“券商资管、 基金子公司由证监会监管,银监会存在监管协调的困难。此次监管要求投资非标只能对接信托,不能对接券商资管计划和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银监会就可以对银行、信托实施全面监管,对资金来源、去向实现全程管控,有助于风险穿透式监管。”

他表示,这一规定对于银行的影响比较小,但对于券商资管等通道而言可能冲击较大。具体操作中是否可以留有余地,还有待明确。

屈俊表示,截至今年一季度,券商资管规模达到 14.3 万亿,基金子公司规模 13.7 万亿, 其中大部分为非标,因此监管要求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事实上,对于非标的限制,早在2013年的“8号文”,即《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理财资金投向非标资产,不得超过理财总额的35%,亦不得超过银行总资产的4%。

励雅敏认为,“8号文”之后,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占比已经从2013年的28%下降至2015年的16%,已然不大,因此这一条款冲击有限。

监管意在影子银行

上述《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早在2014年12月就曾有过一次征求意见。虽然一年多过去,仍是一纸讨论稿,银行理财的规模却是在“大暴走”。

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此前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15)》,截至2015年底,共有42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存续的理财产品,理财资金账面余额23.50万亿元,较2014年底增幅为56.46%。

该报告同时指出,截至2015年底,共有15.88万亿元的理财资金投入实体经济,占各类资产余额的67.09%,主要方式是购买债券、非标资产和权益类资产。

而从7月27日的市场反映来看,银行理财究竟有多少进入了股市仍十分敏感。近日沸沸扬扬的万科股权之争背后,也开始浮现出银行理财资金的身影,不得不让监管对于一些资管计划有所顾虑。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对于银行理财投资标准化证券也提出要求。如每只理财产品持有一家机构发行的所有证券市值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余额的10%;同时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持有一家机构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的10%。

屈俊认为,这一条中,此前备受市场争议的运用资管计划举牌的方式预计将得到一定的控制。他估计,截至2015年末,银行理财23.5万亿资金中,流入权益部分的资金在 1.18万亿-1.88 万亿,若监管收紧,理财资金入市或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也有观点认为,如果“两融”也被算作“间接投资于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或者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从而必须遵循10%的限定,影响会很大。这里有必要进一步厘清。

招商证券分析师马鲲鹏、何悦则表示,银行理财投资权益类资产主要包括定增、打新、配资、产业基金、两融受益权等,预计占理财总规模10%以内。其中,定增和打新是大头。

“由于近大半年来理财资金配置权益类资产最活跃的都是小银行,大中型银行相对审慎且风控严格。小银行理财资金配置权益类资产受限后,对入市资金边际变化上的预期将产生较大影响。”马鲲鹏表示。

新规中还提道,“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除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外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境内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

有不少分析人士认为,此一条直接被认为是理财资金禁止进入二级市场是解读过度。条款中已经明确将针对私人银行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和机构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排除在外。

而整体来看,罗毅表示,这次新规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出发点正是在于规范影子银行、规范银行理财业务,与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的去杠杆、去产能高度一致。因而“不要期望最终出台的版本会与征求意见稿差别很大”。

励雅敏则认为,新规沿袭了今年以来监管机构对于金融行业排风险、降杠杆、去通道的政策意图,但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冲击有限,而且具体条款仍有调整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