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锋 实习记者 黄诗婷 北京报道
夜晚9点,北京海淀,上地软件园内依然灯火通明。不远处的中关村内,供职于一家互联网企业的张梁没有想到,自己初入职场的第一个月就被无尽的加班折磨得筋疲力尽。
近日,58同城爆发了一场“加班引发的危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在没有下达任何正式文件的情况下,我们被口头传达了一项新政策:全员实行‘996’制度,而且没有任何加班补贴。”这一新政策激起了员工们的强烈反弹,其CEO姚劲波的微博已在一片谩骂声中沦陷,在职场社交平台脉脉上也掀起了一轮对互联网高压工作模式的吊打式批判。
实际上,“996”现象早已成为互联网企业加班的代名词,即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一周要上班6天。“在北京实行‘996’其实意味着‘6106’,我们大部分人要早上6点起床,晚上10点才能到家,很多人为了节省时间干脆就睡在公司里了。”某IT品牌设计师老步说道。
实行“加班文化”的互联网企业,某种意义上已成为一个现代的“黑心工厂”,往往以追求梦想之名行压榨员工之实。
“企业的这种行为无疑违反了劳动法,但是互联网加班违法的认定比较困难。”北京浩伟律师事务所王云志律师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就当前的司法实务而言,要证明企业强制加班的标准比较高,举证要细化到具体日期和时间,否则劳动者的诉求不会得到支持。”
变异的“加班文化”
的士司机要趴活,去凌晨两点的中关村;科技公司要挖角,去凌晨两点的中关村。这些在网上流传的互联网加班段子,表面上可以给大家逗乐,却真真实实反映着中国加班一族的泪水。
这一次58同城事件的爆发,实际上反映的是大多数互联网员工长久以来对吃尽“加班文化”哑巴亏之后的集体不满,从而延伸到了阿里、小米、京东等一系列互联网企业。
过去,人们眼中的“黑心工厂”往往是指针对低学历低技能的高密集型企业劳动者,肆意妄为地通过苛刻的管理,压低劳动力成本,以便创造出更多的利润空间。而在今天,许多互联网企业也开始采用一种近乎苛刻的管理方式——加班加班再加班,没有补贴、没有加薪、没有轮休。一批有着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正成为被劳累的对象。
近日,滴滴发布的一份《中国智能出行2015大数据报告》显示:北京是全国加班最严重的地方,北京白领19点前下班的人数比例不到四成。“十大互联网公司下班时间排行”1-6的分别是奇虎360、京东、百度、腾讯、新浪和网易,下班时间都在20点之后。
下班时间晚只是一个方面。据记者了解,此次58同城实行“996制度”,并没有下达正式文件,只是口头通知执行。公司没有表示要给予任何形式的涨薪和补贴,甚至有员工因为周六突发急事请了半天假被扣了50元工资。
刚刚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赴美上市的51talk公司员工也遇到了类似问题,一位要求匿名的员工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公司高层号召大家加入“996”,但是很多员工对此非常不满。“既不愿意加班,又不敢明确反对。”他说。
“有些大的互联网企业会给加班工资,但是绝大部分都没有给,最多是给些餐食补助,员工多是‘被自愿’地加班。”在某互联网公司从事新媒体运营的齐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58同城这次实行‘996’引来众怒,归根到底就是不涨薪、不补贴、没有加班费,周末请假还要扣工资,这就是变相压榨员工的血汗。”
“这完全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位不愿具名的58同城员工告诉记者,“如果从入职的时候就告诉我们要实行‘996’制度,我们还拥有选择的权利。现在工作到一半要求我们必须这么做,否则就扣工资或者别干了,这不是变相裁员么?”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也有很多互联网企业想要裁员但是不好开口,于是采用变相裁员的方法逼你走。为了生活,大部分人还是只能忍,毕竟这个行业都这样。”
感觉身体被掏空
“公司说是早10晚6,但是加起班来就没个点了。”张梁一脸无奈地表示,“有时候回家了还要加班加点写几千字的策划,感觉生活都没了。真是感觉身体被掏空,我累得像只Dog。”
失去自己生活的人不止张梁一个,对于大部分任职于互联网企业的员工来说,陪家人一起去郊游,和父母吃顿饭,参加孩子学校的活动日,都是极度奢侈的愿望。一位不愿具名的科技企业员工满是心酸地对记者说:“我常常早出晚归地不着家,加班加到孩子都以为我出差了,小孩子很敏感,回家都不和我亲近,我会很伤心。”
还有许多任职于互联网企业的网友表示,一周上6天班,那惟一一天的休假也不会想做什么了,只想好好睡上一觉。
任职于某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小郑刚刚毕业一年,已经深刻感受到了生活压力:“最惨的是人际圈的缩小。我们女生在这个行业里太尴尬了,在圈子待久了,人际范围越来越窄,新朋友都认识不了,更别提组建家庭了。如果我们的对象不是同行,分手速度那叫一个快。”
令小郑担忧的不只是生活质量,健康问题也开始困扰她。因为工作强度大,时间不固定,她的肠胃一直饱受病痛困扰,但更令她担忧的是精神上的折磨,心慌、失眠等问题都在一年内接踵而至,“有时候我会半夜起来做瑜伽,希望可以帮助下睡眠”。
根据《中国互联网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研究报告》显示,只有2.22%的互联网从业者没有出现明显健康变化,其中眼疾、颈椎病、容易困倦、身体素质下降等各项指标都接近或超过了50%。去年阿里加班孕妇过劳死的案例还令人记忆犹新,如今加班现象却没有任何缓解,还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现在我每天早上4点睁眼一次,5点睁眼一次,6点睁眼一次,感觉睡觉都在想着明天要做什么工作,也许只有在整个团队熬夜几周拿下一个项目时,我才能感觉到一丝放松。”齐女士说。
“被加班”如何寻求保护?
有些网友表示,互联网企业的员工拿的是高工资,“被加班”不算什么;但是许多法律工作者认为,“被加班”损害了互联网工作者的权利,就应该用法律予以维护。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并且加班必须要支付加班费,平日加班为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为工资的200%。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行政部门的查处力度并不够。记者了解到,有些企业宁愿冒着被查处的危险也要这么做,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员工加班可以带给企业的利益远比违法成本更大;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与以往的传统企业不同,在法律规范上有更大的“灰色地带”。
王云志律师告诉记者:“在加班法条中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用人单位‘要求’和‘安排’的加班是单方面、强制性的,强制手段具体表现在不加班就扣工资或开除;如果劳动者为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主动加班,是可以不计加班费的,这与‘主动加班不计酬’原则一致。其次,要加班的内容必须是工作,而非培训或其他非工作性质的活动,才涉及违法。”
“这就是我们很难去维权的地方。公司并没有下达正式的文件,这种口头通知我们没办法当证据保留下来。如果我们不按照这个执行,就会被扣工资,或者降低绩效,最后的结果还是要我们来承担。”58同城的员工表示。
“就当前司法实务而言,在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审理中,劳动者诉求加班费,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而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劳动者举证证明自己具体的加班工作事实;而证明标准比较高,要求细化到具体日期和时间,否则,劳动者的诉求不会得到支持。”王云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