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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要求险企大股东持股不能超33.34% 8家寿险超标有待变更

肖君秀 2016-12-30 15:17:07

本报记者 肖君秀 深圳报道

险资在A股疯狂举牌被监管层叫停并引发严监,紧接着保监会对保险牌照的要求又大大提高了,从源头上防止保险公司异化为投资公司。

12月29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九条规定,控股东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一百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不得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等。

这条要求究竟有多高?上市公司只有20%左右达此要求。也就是说,一家企业若想要想获得保险牌照并成为控股股东,首先作为股东自己本身要很有钱,总资产至少要100亿、净资产至少30亿,而且负债率低于行业水平。

显然,保险公司的控股股东要求家底厚实,低负债率。言下之意,作为控股股东必需要有向保险公司持续注资的实力,而不是从保险公司身上打主意,将保险公司变成投资公司,或者资金通道。

“前段时间在股市上激进举牌的保险公司,有的股东自身负债率高,成立保险公司只是为了获取资金流,变身投资公司赚快钱,出发点并不是做保险,这对保险客户带来大的风险。”华南某上市券商保险业分析师认为,保险只能姓保,而不能姓投。

一股独大、没有约束的冒进行为,成为险资激进举牌的另一诱因。保险公司为了钳制这一行为,上述意见稿对股东持有保险公司股权的比例要求为: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保险公司总股本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第一大股东持股最多不能超过33.34% 。

对照目前寿险公司的股权情况,目前有大约8家寿险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超过三分之一的持股比例,前段时间因举牌受到监管约束的前海人寿与恒大人寿均在列,前海人寿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钜盛华持51%股份,恒大人寿第一大股东恒大地产集团(南昌)持50%股份。此外还有国华人寿、君康人寿、信泰人寿等险企的第一大股东持股都超出三分之一“红线”。

此外,对于战略性入股保险公司的投资者,上述意见稿的规定是:信誉良好,核心主业突出,投资行为稳健;具有持续出资能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扣除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包括本项投资在内)为正。

也就是说,要想成为保险公司战略投资者,虽然没有控股股东要求那么高,但也得比较有钱,投资稳健,不能资不抵投,出现负债投资行为。

总之,要想成为保险公司的大股东,首先要自身有钱有实力,高负债甚至资不抵债的公司将被保监会拒之门外。上述征求意见稿出来,一些正在保监会排队申请保险牌照的企业们,有的可能要打道回府,空手而归了。

对于上述征求意见稿,保监会称,一是进一步严格股东准入标准,本着“让真正想做保险的人进入保险业”的原则,针对财务类、战略类、控制类股东,分别设立严格的约束标准,设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规范投资入股行为,确保保险业姓保。二是强化股权结构监管,将保险公司股东划分为三个类型,并将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低至1/3,有效发挥制衡作用,防范不正当利益输送风险。三是强化股东监管。《办法》加强对保险公司股权结构和真实股东的穿透式监管,在注重股东资本实力、持续出资能力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对行业背景、个人素质、管理团队、既往投资情况等方面的考察评估,确保其具备符合保险行业特点的理性投资心态和稳健经营理念。

保监会还称,下一步将坚持从公众公司标准和风险监管的视角出发,继续完善保险公司股权监管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