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俊仙 南京报道
3月14日晚间,吉鑫科技(601218.SH)公告称近日收到诉讼案件受理通知,因与华锐风电(601558.SH)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吉鑫科技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法院”)提起六项诉讼,并于近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涉案的金额为9325.76万元。
吉鑫科技诉称,自2008年起,其与华锐风电签订了数份机电产品外部协作合同。合同签订后,吉鑫科技依据华锐风电指示分别将产品运输至华锐风电及其子公司处,并向华锐风电及其子公司开具发票。截至2016年6月30日,华锐风电尚欠吉鑫科技前述合同货款累计8624.67万元。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吉鑫科技依据华锐风电要求生产了价值701.09万元的产品,但华锐风电拒不履行提货义务且不给付相应价款。
为此,吉鑫科技请求判令华锐风电立即给付公司货款合计8624.67万元及利息,判令华锐风电立即提取应提产品并支付货款701.09万元,案件诉讼费用由华锐风电承担。
吉鑫科技表示,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亦不排除在审理过程中达成和解或进行调解的可能,目前无法预计该案对吉鑫科技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对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记者注意到,截至3月14日晚间,华锐风电尚未发布有关上述案件的公告。
事实上,华锐风电目前“日子并不好过”。
华锐风电预告2016年全年业绩将出现亏损,经财务部门初步预测,其2016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28.82亿元左右,2015年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为-44.52亿元。若华锐风电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将连续两年亏损,按照规定上交所将在华锐风电发布2016年年度报告后,对华锐风电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责任编辑:靳广瑞 主编:蒋宏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