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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未按期归还借款 宏达新材会否“易主”?

王俊仙 2017-3-22 17:19:43

华夏时报记者 王俊仙 南京报道

     322日,宏达新材(002211.SZ)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伟伦投资”)日前虽积极筹集还款,但由于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协助司法调查事项,伟伦投资融资渠道受限,截至公告日伟伦投资尚未能归还质押1亿股股票所得借款。

资料显示,120日,伟伦投资将其持有的宏达新材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2%)质押给庞雷作为借款担保,所借得款项用于支付前期股份质押借款及利息,借款到期日为今年313日。

根据公告,目前伟伦投资与出借人庞雷仍在商议还款方案。如协商不成,出借人有权处置上述借款项下的质押担保股份,则不排除该1亿股质押股份存在被拍卖或强制过户的风险。

“如果伟伦投资到期不能及时还款,质权人庞雷可以行使职权,通过司法程序对股份进行拍卖,然后以拍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认为,因为流质是不允许的,所以不可以直接把股份划转给质权人庞雷,不过执行层面,如果无人竞拍最后可以折价抵债。

深交所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发函要求宏达新材确保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严格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且控股股东持有或者控制宏达新材权益发生变化时,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法定义务。

由于目前伟伦投资持有宏达新材1.65亿股,其中1亿股质押给庞雷。若最终该部分质押股份被拍卖或强制过户会否导致宏达新材“易主”?对此,《华夏时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编辑 王兆寰 主编 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