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记者 刘思希 北京报道
按照约定,3月27日是赵薇旗下的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600576)完成股权过户手续的最后期限。但根据最新消息显示,此事恐怕又将生变。
3月28日,万家文化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进展公告》,称经向控股股东万家集团核实,万家集团向龙薇传媒转让约5%股权的交易尚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原因是龙薇传媒未提供股份过户所需文件,也未派人前来配合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据了解,2016年12月23日,万家集团同龙薇传媒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前者将其持有的万家文化29.135%股权转让给后者,转让款为30.6亿元。
2016年12月27日,万家集团收到龙薇传媒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2.5亿元。按照约定,第二笔转让款(规模为12亿元)应在2017年2月10日前支付,但最终未能支付。
转眼到了2017年2月13日,万家集团再次与龙薇传媒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转让给龙薇传媒的股份总数由原先的1.85亿股调整为3200万股,转让总价款调整为人民币5.29亿元。根据补充协议约定,交易双方同意在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但截至目前,龙薇传媒未提供股份过户所需文件,也未派人前来配合办理股份过户手续,故尚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也就是说,这3200万股恐怕也有放弃的可能。
公开资料显示,在龙薇传媒调整收购方案之后,万家文化以及龙薇传媒均收到了来自交易所的问询,以及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7年2月28日,万家文化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告称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介入调查。另外,万家文化旗下控股的P2P网贷平台黄河金融涉嫌增信,同样也收到了交易所的问询。
实际上,龙薇传媒此前已经支付了2.5亿元,但剩余2.79亿元是否已汇入双方共同开设的银行共管账户,目前未知。
《华夏时报》记者在查阅万家文化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了解到,按照双方约定,此次交易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另一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按照违约所涉及争议金额的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对造成守约方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即使龙薇传媒发生违约,仅需赔偿万家文化2600万元。这也远比接着履行合约的损失小的多。
截至3月28日,万家文化股价收于14.87元,相较于龙薇传媒的收购价16.84元/股计算,折价约11.69%,账面浮亏达6304万元。
有意思的是,在3月28公告的最后,万家文化在“善意提醒”中表示,“根据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补充协议需得到完全履行后,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违约责任”。
编辑 王兆寰 主编 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