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岩鹏 北京报道
“我在年初预测国企改革形势时认为,公司制改制的收尾是今年一个亮点。”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
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提出,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并审议通过《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事实上,今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已明确“今年要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
深改组会议强调,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
“这是在中央层面确定这件事情,而且还有半年时间,任务具体而紧迫。”李锦称。
一个扁担,两个框
在李锦看来,国企公司制改制,说到底是国资委的事情,主角是国资委,而不是企业。现在,国资委改革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为中心,两头连着公司制改制与投资经营公司试点。李锦打比方说,“就象一根扁担挑着两个筐。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是一根扁担,两个筐是公司制改制与投资经营公司。”
李锦认为,国有资产有两种实现形式,也就是实物形态的国有企业和价值形态的资本。国资改革实质上是国资委在价值形态的改革,国资委的角色因此发生变化。这种自身变化必须从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开始。
“这个一根扁担挑着两个筐思路,最终目的也很明确,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这是改革的关键之关键。”李锦称。
记者注意到,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近半年的调研也是围绕上述主题展开的。
今年3月底,肖亚庆分别赴福建、辽宁等地调研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6月4日-5日,肖亚庆再次带队前往河南调研,并与河南、山东、广东、江西、湖南五省国资委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召开部分省份国有企业改革专题座谈会;6月12日,肖亚庆再赴青海参与调研。而在央企层面,肖亚庆于4月底分别前往中粮集团和诚通集团,就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进行调研。随后又调研国家电网、中国华能等。
值得一提的是,国务院办公厅近期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对国资监管方式和国资委职能转变作出系统性安排,把管资本为主的国资改革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李锦进一步指出,国资委将深入推进央企公司制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制,积极探索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这与所有制改革也有关系,但是是放在国资改革这个筐内。
牵一发而动全身
公司制改革的目的是,公司法人治理与市场化经营。李锦认为,如果从针对性考虑,要奔着问题去,目前国企存在很多问题,包括市场主体地位还没有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完善,企业活力不足,经营效益不高,国有资产流失与内部人员控制,问题很多。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有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
“首先,公司制改革有利于解决国企计划经济体制机制弊端,通过整体改制,把以前主要按《企业法》注册的中央企业,改造为按《公司法》注册的国有独资公司,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李锦对《华夏时报》记者说,“同时还有利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以产权为主,而不是行政关系为主,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李锦还列举了其他几个好处:企业的股权关系将更加明确,政府以出资人身份监管企业,有利于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改革;可以优化股权结构,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解决“一股独大”问题。当然也有利于为保护中小投资人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供制度性保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创造条件;有利于把企业推向市场,提升企业集团整体的市场化经营水平,激发集团整体的活力,把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利于企业董事会建设,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运作更加有效。建立由国资委委派的外部董事和内部董事组成的董事会,逐步形成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
在他看来,中央企业改制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基础性改革,直接关系国企改革成败。“我向有关方面提醒,国企公司治理,应该强调行重于言,内容重于形式。公司制包括董事会等许多事情。”李锦说。
形式规范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虚实相生,名符其实,而不是形似神非。李锦指出,董事会采取民主集中表决的方式,形式上规范了,但是实际上表决往往是一致性通过,中国文化“一把手”、“要面子”的特质决定这种操作往往具有象征性、形式性甚至虚假性。
李锦表示,从西方引进的公司制、董事会制度建设,如果没有实现中国本土化,非常容易导致“形似神非”。当然,先要规于形,建立规范的公司董事会,同时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把经营权和所有权并分开,才是触及到核心之处。显然,这是一个艰难而复杂的过程。
《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出来了,意味着会议一开,就要实施。还有半年时间,工作有些紧张。
李锦认为,今年,在形式上先完成,深层次的改制,还得慢慢来,焦急不得。深改组的口径是“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还是留有余地的。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