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夏楠 北京报道
为指导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河南省曾出台农商行组建三年工作专项方案。在7月13日的银行业例行发布会上,河南银监局副局长周家龙表示,自2015年以来,全省已组建农商银行达到81家(含批准筹建),占全省农合机构总数的58%,还有30多家已经达到了组建标准,有望在今年之前基本完成农信社改制农商行的工作。
“农村信用社在河南是最重要的涉农金融机构,也是河南最大的金融机构。其市场规模占全省银行业的17%。在涉农的领域,特别是在县域以下,市场份额能占到四成到六成。”周家龙表示,由于农信社历史包袱比较重,农商行组建过程将风险化解被放在首要位置。
针对农信社的不良资产处置,银监局提出“三不原则”,即农信社不兜底、不回购、不承诺,保证所有不良资产处置的真实性。除了以农信社自身作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主体,各级地方政策也在近两年拿出100亿来帮助置入资产的变现,不良资产的清收累计达到300多亿元。
河南省联社主任陈益民介绍,在河南,农信社的银行化改革分为三个层次。县以及县级市的层次,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从农村信用社到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除80家已完成改制的机构外,还有一部分达标的机构正在进入市场准入的审查阶段,不到20家正在做达标的工作。
此外,在省辖市的层面,由市农信办代表省联社执行一部分监管职责,而省辖市城区的农信社机构将由目前的多家整合成1家省辖市市区农商行;省联社自身的改革,也正朝着企业化、市场化、去行政化方向积极研究探索。
截至目前,河南省联社3个地市办事处已完成撤销,9个审计中心全部建立,为一下步改革提供了基础。
周家龙表示,在河南,农信社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三个不变”,即坚持县域农村信用社改制后农商行的法人地位不变,坚持支农县域经济的定位不变,坚持全省农村信用社体系的完整性不变。
“河南的每个县都有7-9家银行业机构,但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力和发展是最好的。因为小法人有小法人的优势,离市场很近,决策链条短,而且有自主经营决策权,能够非常好的适应县与县之间的区域经济的差异。同时非常本土化,高管人员和员工都比较稳定,也不会干几年以后想离开这个县。”周家龙认为,这些都是构成竞争力的主要方面。
但在此同时,小法人也有其劣势,如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金融科技的开发成本高,这个时候省联社的服务职能就非常重要。他表示,改制后的农商行自我治理和自我管理还在形成的过程,需要股东、市场及外部监管的多方约束。
今年6月底,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6470多亿元,较年初增加了450多亿元,其中涉农贷款增加了370多亿元,余额达到5700多亿元。
除了农信社改革,在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方面,目前河南省已设立村镇银行77家,覆盖县(市)88个,覆盖面82%。
由于村镇银行是一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没有历史包袱。周家龙表示,设立之初银监局就将合规放在首位,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而村镇银行的治理重点抓业务范围和职能。
“我们设置村镇银行的目的就是为了补齐农村金融服务短板,弥补农村金融服务当中所存在的空白领域。”周家龙称,省内村镇银行始终就是在县、乡、村来开展业务,分支机构也都是向下延伸;业务品种就是传统的存款、贷款。例如票据等业务,河南是不开办的。
对于资金业务,他表示,有个别的村镇银行,有富余资金,可以规范地存到主发起行,存到省内。如果有资金缺口,也可以从主发起行,从其他地方借钱,把城市的资金用来反哺农村。“但是我们不允许一手做融入、一手做融出,不允许资金交易、资金买卖,这样就偏离定位了。”周家龙举例数据称,目前河南绝大多数的村镇银行坚守支农定位,存贷比非常高的,达到70%-80%,资金都是服务于当地。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