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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英马股东滕站再“食言” 中科新材又被“打脸”

王俊仙 2017-7-24 17:23:05

华夏时报记者 王俊仙 南京报道

改名为中科新材,也未扯断禾盛新材和金英马之间的“羁绊”。

7月23日晚间,中科新材(原名禾盛新材,002290.SZ)公告称,其已将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下称“金英马”)股东滕站起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滕站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2.19亿元,及股权转让款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及财产保全费。目前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中科新材和滕站有关金英马股权的纠缠已经持续3年之久,而此次滕站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属于滕站第三次“食言”。

7月24日,中科新材报收13.99元/股,跌幅1.82%。

从合作到对簿公堂

三年前与滕站交易金英马股权,是中科新材的首次跨界。

资料显示,当时中科新材还名为禾盛新材,主营家电外观复合材料(PCM/VCM)。2014年4月,中科新材以2.19亿元现金收购金英马董事长、大股东滕站所持的金英马26.5%股权。

2015年5月,滕站提出回购意向,回购此前转让给中科新材的金英马股权,双方在2015年6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下称“回购协议”),价格为2.19亿元加上股权转让款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

中科新材同时还给了滕站充裕的支付对价的期限:2017年5月1日前支付50%股权转让款,剩余50%股权转让款及股权转让款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于2018年5月1日前支付完毕,期间支付款项的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止。

然而滕站并未按约定支付对价。

根据公告,今年3月24日,中科新材发函催告滕站支付首期50%股权转让款,但滕站回复称无法履行约定的回购义务;2017年5月15日,中科新材委托律师事务所就滕站逾期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事宜发送律师函,要求滕站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款,滕站签收后未作任何回应。

最终,中科新材决定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判令滕站支付股权转让款2.19亿元,及股权转让款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以及违约金。

“5月1日滕站未按期支付约定的转让款,我们也一直在跟他沟通,但是沟通不畅,后来我们就开始走法律程序,公司一直在推进这个事情。”7月24日,中科新材证券部工作人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我觉得胜诉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胜诉以后怎么执行,我们也不清楚滕站是否还有其他债务,我们已经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了。”

滕站第三次食言

这其实已经是滕站第三次“食言”,前两次出现在2014年。

在2014年花费2.19亿元现金收购金英马26.5%股权后,中科新材原准备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金英马剩余的72.38%股权,从而全资控股金英马,跨界影视行业。

但两个月后,中科新材因发现金英马存在未披露担保事项而紧急停牌。虽然随后滕站承诺4个月内解决担保问题,但到了约定期限日,滕站并未实现承诺,他的“食言”最终导致中科新材终止了继续收购金英马的计划。

“2014年,上市公司跨界并购影视资产几乎成为主流,而产生的原因基本上为这些上市公司原来所在行业属于发展受限甚至末路的行业,所以想把影视作为双主业之一或者转型的重心。”文化领域知名投资人曹海涛认为,并购最大一个问题就是是否会造成财务对赌失败,这个问题是无法避免的。

而已经收购的金英马26.5%的股份也让中科新材吃到了业绩对赌失败的“苦头”。

根据滕站的承诺,金英马2014至2016年扣非净利润分别应达1亿元、1.35亿元、1.69亿元。

但从收购第一年开始,金英马业绩就大幅下滑,滕站第二次“食言”。

根据公告,中科新材方面认为金英马未来经营业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所以对金英马的出资额超出公司应享有的净资产份额部分予以计提减值1.41亿元,这最终导致中科新材2014年全年亏损,这也是其自2009年上市以来的首亏。

编辑:刘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