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夏楠 北京报道
为强化绿色信贷发展理念,2016年时,江西银监局组织全辖银行业开展“绿色信贷示范年”。以此活动为载体,江西银行业绿色信贷规模进一步做大。
在8月10日的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江西银监局副局长李青川介绍,从2013年到2016年,江西省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呈持续快速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55.54%。
截至2017年6月末,全省节能环保及服务贷款余额1407亿元,比年初增加162亿元,增长13.01%,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2.37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0.44%低于各项贷款平均不良率1.75个百分点。
从融资模式来看,辖内银行业机构相继推出特许经营权抵押贷款、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托管账户质押池贷款、国家特批重大工程项目专项过桥贷款,以及绿色金融债券、投资优质绿色企业信用债、承销绿色交通项目中期票据、认购绿色产业基金优先级份额、开办绿色PPP项目融资、IFC能效项目融资等新的产品模式。
今年6月时,包括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等七部门共同发布《江西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
对此,李青川表示,银监局将着力引导和鼓励银行业机构支持绿色经济和绿色金融,加大对生态农业、中药产业、林业经济和林下经济等绿色农业,电子信息、绿色照明、航空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绿色工业以及健康养老、休闲旅游等绿色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他同时提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设立,辖内各级政府也将陆续出台相应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但需高度警惕绿色金融优惠政策在执行中出现不当行为,导致“绿色金融”并未真正为绿色发展服务。
具体来说,“漂绿”、“染绿”的情况可能包括虚构绿色项目,从银行骗取信贷资金;变更项目投资金额,凭借单个投资额小的绿色项目将整个企业变成绿色企业而获得更大利益,或者将一个绿色项目分解成若干个小项目,从不同银行机构或其他渠道多头、超额融资用于非绿色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借绿色项目名义进行融资,实际资金挪作他用。
“这种‘漂绿’、‘染绿’行为不仅可能使政府财政扶持资金和金融机构资金承受损失和风险,还将严重制约绿色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李青川表示,一方面,作为监管部门,应制定绿色金融规范标准,加强绿色金融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对绿色项目认定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另一方面,银行业机构也需要增强对绿色金融项目的识别能力,建立有一套有效的风险识别、防范机制。
同时,他认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需要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将贷款企业、贷款银行、绿色项目信息纳入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常规化监测和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江西银行副行长吴洪涛也表示,从实践来看,影响绿色信贷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首先还是在于信息不对称,其中包括企业本身隐藏信息,造成还贷的风;也包括“假绿”、“伪绿”、“漂绿”等行为。其次,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相对稀缺,对绿色信贷可持续纵深的发展、专业化的发展、常态化的发展造成很大的压力。
为解决信息不对称,吴洪涛认为,可以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下的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切实提高绿色金融风险管控的有效性。同时进一步完善在绿色信贷内部的不良容忍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