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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整治一周年 882家网贷平台退出

张夏楠 2017-8-25 20:26:36

本报记者 张夏楠 北京报道

从去年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管理办法》)出台算起,网贷整治工作已过去整整一年。

网贷之家的数据统计显示,这一年间,有882家平台退出网贷行业,其中约75%为良性退出的停业或转型。针对网贷行业不断暴露出的问题,校园贷、现金贷、与金交所合作等业务接连被叫停,银行资金存管、超限额标的转型等也在推进。但与此同时,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等工作仍有待进一步的细则出台。

监管政策超50份

从去年8月以来,针对网贷业务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据零壹财经不完全统计,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各级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累计发布有关P2P的各项监管政策超过50份。

其中,全国性的政策包括《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等专项治理,以及《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等规则;地方金融办的政策包括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各地的行业协会则对会员单位的业务提出更为具体的自律约束。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认为,在目前阶段,专项整治已经取得一些成绩,《暂行管理办法》出台后,行业共有800余家平台退出,超过前几年的总和。同时,市场快速转变,小额分散的消费贷、现金贷成行业转型主流,校园贷等乱象得到有效遏制,行业中的恶性事件持续下降。

仅从银行资金存管来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正常运营的2000多家平台中,有超过580余家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其中有325家正式上线,整体不足17%。而以广州为例,方颂表示,广州正常运营的61家网贷平台中,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有27家,占44%;处于对接银行存管系统和签署存管协议阶段的有16家,占26%。

除了银行资金存管,业务限额是《暂行管理办法》中提出的另一项整改重点。高压之下,大标平台纷纷刹车,曾频频出现亿元融资大标的红岭创投也在7月底时宣布要在3年内清盘网贷业务。

一位北京的平台负责人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从去年到今年,平台一直是在给大额标的寻找别的资金渠道,“当时就想大不了处理完大标就不做了。”直到今年6月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确认延期一年,才有余力考虑转型消费金融业务,开始新的业务尝试。

而从现实来看,目前仍有平台未完成对超额标的的处置。上述负责人甚至认为,这亦是监管验收延期的原因之一。

“仅以银行资金存管的推进,以及超额标的业务的转型这两项硬性规定而言,仍有大量的平台难以达到监管的要求。”人人贷联合创始人杨一夫在8月25日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随着监管政策实施的日渐深入,网贷行业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行业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但行业整体的合规进程仍面临较大的挑战。

多项细则待完善

专项整治延期,同样未完成的还有几项监管政策。其中就包括备案细则与信披政策。

由银监会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也在8月25日最终出台。

在此之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曾针对会员单位下发《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但平台对所披露的项目有所选择,尤其涉及核心运营的指标披露较少。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信息披露系统包括32项强制性披露指标和15项鼓励性披露指标。尽管逾期率等指标为强制性披露指标,但很多平台没有披露。

捷越联合创始人兼捷越普惠总裁马天帅表示,这可能存在两方面原因。一方面,一些平台可能本身逾期就比较低或者有代偿机制,因此在信息披露系统上没有显示逾期数据;另一方面,这些披露指标直接将平台的运营状况公之于众,不仅是为投资人提供参考,也给监管部门提供监管依据,有些平台可能存在一些不合规的现象,因此不愿意披露相关信息。他还进一步解释道,目前信息披露属于平台的自律性行为,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政策出台后,或将使信息披露成为常态,甚至成为行业的又一道准入门槛。

除了信披政策,备案细则同样有待完善。到目前为止尚无一家网贷平台实现备案。

北京、上海、厦门、深圳及广东等地虽然已经出台备案的征求意见稿,但在“银行存管属地化”等方面还是存在较大差异。

而在近日,又有大连、上海、北京等地下发文件,落实“存量违规业务必须压降、不再新增不合规业务、业务规模不再增加”,被称为“双降”政策。虽然此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出“整改计划应承诺不新增不合规业务”,但“双降”在各地的落实仍存在松紧不一。

对此,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双降”主要是监管层为了防止整改延期风险扩散做出的进一步规范,并非不让平台增加新业务,而是要严控不合规业务量。

“限制平台整体业务规模增长,对单个平台来说,流动性会受到一定影响,但放在整个行业来看,有利于大家静下心来,专心把合规做好,杜绝不合规业务,避免在资产端的恶性竞争。”周治翰认为,这应当是过渡阶段的举措。

方颂则表示,“目前,各相关主管部门对行业监管原则的认识是一致的,但是对业务标准的理解,以及落实到具体的执行细节,达成共识需要时间,所以全国暂未有备案细则的正式稿出台。”

在他看来,备案正式稿没有下发,不少平台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没有痛下决心整改,不合规业务的整改完成时间一拖再拖,甚至将整改完成期限定成了明年的6月份。

周治翰则表示,目前监管亟待解决的应该是整治后如何建立完善一个长效管理机制,让网贷行业能够进入良性发展轨道的问题。

责任编辑:吴丽华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