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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严防流动性风险 近6万亿货基告别野蛮扩张

盛青红 2017-9-8 21:43:35

本报记者 盛青红 广州报道

监管踩点刹,急速扩张的货币基金将告别高增长和高收益时代。

9月1日,监管机构正式发布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下文简称新规),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过渡期为6个月。新规专设一章,对货币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作出特别规定,主要集中在对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货币基金的规模控制、对机构类货币基金的约束、对流动性资产投资及同业存单等资产投资的规定等。

新规一出,在业内引起极大关注,很多公募机构都闭门研究新规并制定相应的对策。

监管层为什么专设一章对货币基金的流动性风险进行设规?而此新规对占据公募基金半壁江山的货基又将带来哪些深远的影响?

监管重点关注货币基金背后

自2003年首只产品成立以来,我国货币基金经历了十年的沉淀期,整体规模几度起伏,直到互联网金融崛起和利率市场化,货币基金的规模才突飞猛进,甚至是急速膨胀。

2012年底,货基规模为5717亿元;进入2013年,余额宝等各种互联网宝宝类货币基金诞生,货币基金规模快速扩张,截至年底的数据是7478亿元;2014年起,货币基金规模进入一个每年翻倍的高速增长时代,2014年底的数据是20804亿元;2015年底的数据是44371亿元;2016年底的数据是42730亿元。

来自中基协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7月底,我国货币基金的规模增长至5.8万亿元。

对于货币基金暴涨潜藏的风险,市场一直激辩不断,而在2016年更是爆出大型基金公司出现货基巨额赎回的流动性危机,这让货币基金的风险更加被市场和监管层关注。

对于货币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为什么引起监管层的高度重视,天风证券分析师孙彬彬指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货币基金规模膨胀蕴藏流动性风险。受制于机构自身和制度环境的约束,在份额大幅增长的同时,货币基金的流动性管理能力并未同步提升。一旦宏观环境出现较大波动,其所引发的机构赎回行为,很容易突破公募基金自身的流动性管理上限,从而易于引发市场流动性冲击。二是机构快速赎回可能放大交易风险和损害第三方。货币基金因为集中度问题,在市场突变情况下机构一旦率先赎回,且行为高度一致,易于放大市场交易风险。同时由于货基按摊余成本法计价,可以按面值赎回,损失将由剩下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承担,容易引发市场争议。三是考虑到货币基金目前的体量,其对于债券与货币市场,甚至于货币政策影响至为重要。

“本次新规从征求意见到正式稿发布的时间间隔较一般的法规都要长一些,一方面说明此法规的重要程度,一方面也说明了监管部门对行业反馈的情况开展了深入的研究。此新规可以说是近期以来最具操作性和技术性的规则之一。”华南一家中小型基金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货基规模天花板

根据新规,对货币基金规模有约束的规定主要有两条。一是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所管理的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实施规模控制。同一基金管理人所管理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管理人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二是要求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机构类货币基金除采用发起式基金形式之外,要么不得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要么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高流动性金融工具。

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的货币基金均采用摊余成本法,好处是不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使得货币基金收益率在未发生极端情况时都呈现正收益,并且净值长期保持在1元;坏处则是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基金会发生大幅度的负偏离情形,机构资金的“大进大出”会给基金管理人带来较大压力。

“上述条款整体上限制基金管理人发行摊余成本法估值的货币基金和理财债基。同时,将此类基金规模与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准备金挂钩,确保管理规模与风险管理能力及风险覆盖水平相匹配。”规模前十的一家大型公募基金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我司目前风险准备金较为充裕,暂不影响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货币市场基金和理财债基的申报,该条款对风险准备金不太充裕的中小基金公司冲击较大。”

风险准备金从产品成立起便开始计提,基金管理人应当每月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得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根据新规,如果超过200倍,则要计提更多的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提高至20%以上。

打个比方说,风险准备金为1亿元,最高可发行200亿元规模的货币基金,如果超过200亿元,则需要计提20%的风险准备金。

目前受该条款承压比较大的是净资本较小的次新基金公司,另一类是互联网宝宝类基金份额巨大的基金公司。

“至于关于机构类货币基金的规则,则旨在限制机构类货币市场基金的发行规模,防止机构资金恶意进行收益套利。”前述规模前十的基金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不管是采用市价法估值还是保证80%以上资产投资现金类资产,都会降低货币基金对机构资金的吸引力。

新规或降低货基收益

货币基金规模高速增长除了来自机构资金的推动,另外一个重要推手就是高收益吸引了众多普通投资者。

而新规一旦实施,则会对货币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根据新规,当货币市场基金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20%)时,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60(9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20(180)天;投资组合中高流动性金融工具(指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30%(20%)。

换句话说,货币市场基金的持有人集中度越高,其平均剩余期限、平均剩余存续期及高流动性金融工具的控制要求越高。相应的,基金的收益率也越低。

此外,新规则根据主体信用评级对投资标的进行区分,并且将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纳入考量的金融工具,此外还大幅降低了低评级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投资比例上限,由原来的10%下调至2%,合计不超过10%。其中低于AAA评级的存单不得超过10%,低于AA+的存单需董事会审议批准,AAA评级的存单投资比例则不受限;投资于同一家银行发行的存款和存单合计不超过银行净资产的10%。

“按照现在市场容量来看,单家机构货币基金管理规模一旦达3000亿以上,投资上或会感到较大压力。同时货币基金限制投资AA+及以下评级存单,银行存单评级利差扩大,会对组合收益略有影响。”博时基金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

“2014年以来,货币基金平均7 日年化收益率表现基本在2.5%以上,并且在经历了去年的低位之后,今年再次回升到了 3.8%以上的高水准。新规正式执行之后,通过拉长久期或者是大量配置单一资产的行为都会受到制约,货币基金的收益率预计将有所回落。”兴业证券分析师唐跃分析称。

编辑:刘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