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宏观 金融 证券 产业 公益财经 地产 能源 健康 汽车 评论 人道慈善

https://uploads.chinatimes.net.cn/article/20170915193639mjda764xJt.png

多个项目投资失败 深圳同盈基金实物抵债

王俊仙 冯樱子 2017-9-15 19:34:23

本报记者 王俊仙 冯樱子 南京、北京报道

8月20日,苏州姑苏公安分局观前派出所一则《关于深圳同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引爆了背后数十亿非法集资的雷。

早在2016年9月,深圳同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同盈基金”)就宣布资金链断裂,出现严重的兑付问题,因此同盈基金向投资人提出延期兑付、分期赎回,甚至以物抵债,而用来抵债的有车、珠宝、红酒、红木家具等。但有投资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与同盈基金签订的《基金分期赎回协议》存在未执行情况。

《华夏时报》记者在中基协网站查到同盈基金备案信息,其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但其基金募资对象、方式、资金用途等多处涉嫌违规。不禁让人怀疑,这是不是又是一出披着PE外衣的“庞氏骗局”?

从延期兑付到红酒抵债

本报记者了解到,这些投资人很多是通过保险公司业务员、证券公司客户经理和同盈基金“搭上线”的,一位南京投资人几乎经历了同盈基金从延期兑付、分期赎回、以物抵债的全过程。

“我炒股认识了证券公司的客户经理,他和我说同盈基金的产品很好,就带我去了其在南京的代理公司埃普达(南京埃普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开始我还不大相信,但去一看,有产品募集书,还有担保,看上去很正规。” 上述南京投资人透露,该基金定向投资于深圳某节能公司对万达百货的节能改造项目。“我还特意去万达百货看了下,确实有这个产品,深圳某节能公司要上新三板,募集资金要经过中介机构审核,我就比较放心。”

该投资人表示,自己第一次买了一年期10万元,在准时返本付息后,2014年10月又投了20万元,期限两年。

查询工商登记资料可知,埃普达的法人代表和大股东均名为王静,而王静和同盈基金一起参股了深圳市同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记者得到一份投资人和同盈基金签订的《委托投资协议》,受托人为同盈基金,其将发起设立同盈EMC基金五期,接受投资者委托,规模为1亿元,基金将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定向用于深圳某节能公司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五期。预期年化收益率按照基金封闭期而不同,封闭期12个月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最高可达18%,24个月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最高可达24%。利息每月分配一次,到期可赎回本金。

“2016年10月底到期应还本付息,我没有收到款项,问了业务员,他说要推迟几天,后来说公司出事了,让我和同盈基金又签了一份延期赎回的协议,但这个依然没有执行。”上述南京投资人表示。

《基金分期赎回协议》显示,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约定的封闭期顺延一年,顺延期间投资人无收益,同盈基金向投资人基金利益分配账户支付全部赎回基金份额,在签订基金分期赎回协议的次月执行生效,分12期支付完成。

据了解,目前同盈基金因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付本息,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姑苏分局已对同盈基金立案侦查。

“我也签了分期赎回协议,但是同盈根本没执行。”一位常州投资人告诉记者,“介绍我去买的那个业务员叫我去解债公司,又提出来用车、珠宝、红酒等抵债。”

披着PE外衣

湖北证监局曾发文指出,在实践中,合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和项目公司一般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前对于目标项目会进行较长时间的考察和较为全面的尽职调查。

同盈基金名义上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但其基金募资对象、方式、资金用途等却多处涉嫌违规。

本报记者在同盈EMC基金四期和五期介绍中发现有保本保息的描述:“同盈EMC基金……帮助基金投资人获得理想的投资回报,保障优先受益权投资人的出资本金和收益不受损失”;“如果基金收益不足以满足优先收益权人的设定收益率时,由同盈股权基金补足。”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人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记者也发现,该基金中同盈股权基金占1%,有限合伙人(投资人)认购69%。虽然,基金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购30%,但文中并未明确标明劣后级LP所要承担的责任。

此外,同盈基金所推出的产品为一年期和两年期,投资期限较短,也不符合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一般而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周期较长,股权退出期一般在3年以上,或者5-7年甚至更长时间。

中基协信息显示,同盈基金两名主要股东及公司高管王鹏、谢争江均无基金从业资格。据悉,董事长谢争江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同盈数位高管也已处于拘留阶段。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