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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布违法互联网金融广告 珠宝贷等4家企业在列

张夏楠 2017-11-3 15:17:48

本报记者 张夏楠 北京报道

11月2日,深圳市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上半年查处的影响面较广、两年内被处罚二次以上同一商品或服务广告以及国家、省、市广告整治重点领域的10宗典型违法广告案例。其中,包括珠宝贷在内的4例违法互联网金融广告。

具体来说,珠宝贷因利用自有网站发布投资理财产品“流转贷”广告,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11%、11.2%”,“过桥贷”标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9%”等内容,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保收益,没有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进行合理的提示,被处罚款10万元。

国鑫金服因在百度搜索以文字链接形式发布投资理财产品广告,广告落地页中含有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内容, 被罚没34984.56元。

弘奇资产管理因在其负责运营维护的网站发布“中证产品”广告,广告含有“中证投资资讯,证监会认证合法投资咨询机构,中国最赚钱的投资咨询平台”、“智能检控当天的资金流向,准确率:97%!”、“中证投资资讯有限公司成为合资公司走向中国及海外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一个业务平台”等内容,使用最高级用语,被罚款20万元。

金海贷因利用自有网站发布金海贷金融产品广告,广告含有“年化收益17%”、“本息有保障”等内容。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内容,被罚款12000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称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净化深圳市广告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