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思希 北京报道
11月3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我国市场首例私募债券欺诈发行刑事判决日前落锤,贵州省高法裁定维持对厦门圣达威欺诈发行私募债券案件的判决,公司两名相关负责人张某、胡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年。
高莉介绍,2012年下半年,圣达威法定代表人张某与高管商议决定发行私募债融资,并骗取了5000万元私募债备案,分两期发行。获得募集资金后,公司并未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而是用于偿还公司及张某借贷,导致私募债到期无法偿付,造成了投资者的重大损失。去年9月,该案在贵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去年12月,贵阳中院对该案作出构成欺诈发行私募债券的裁定。后经上诉审理,贵州省高院裁定维持原判,并判定为终审判决。
高莉表示,证监会将会对私募交易继续贯彻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并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编辑: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