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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主张盲目进行大治理大修复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发布

马维辉 2017-11-28 12:33:53

本报记者 马维辉 北京报道

11月25日,江西九江“镉污染大米事件”公布最新进展,九江市纪委对市有关部门和区相关责任人启动了问责程序。不光是江西,湖南、河南等省份都曾出现过类似的“镉大米”、“镉小麦”等农用地土壤环境污染事件。

11月27日,环保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环保部、农业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为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对防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每十年开展一次调查

环保部和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主要规定了三大制度,分别是调查和监测制度、污染预防制度和分类管理制度。

以“调查和监测制度”为例,环保部将会同农业部等部门,每十年开展一次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此外,还将统一规划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并组织实施全国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

再以“分类管理制度”为例,农用地将被区分为三大类,分别是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优先保护类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安全利用类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严格管控类则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调整种植结构,或者退耕还林还草。

特别是在防止工业污染方面,环保部将严控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企业,对于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将依法不予审批。

不盲目进行大治理大修复

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较为严重。但总体而言,耕地重金属污染风险可控。

近年来,在防治耕地重金属污染上,两部委启动了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实施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和农产品产地禁产区划分示范点,同时加大了工业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下一步,将以水稻、小麦重金属污染耕地为重点,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推动水稻、小麦等重点作物污染耕地治理试点示范。”负责人表示,“将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到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

有分析报告认为,“十三五”期间土壤修复的市场空间将有几千亿到几万亿。对此,环保部和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土壤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方针,不主张盲目进行大治理、大修复。对于农用地土壤来讲,主要还是通过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实现安全利用,防控风险。

“目前,国内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行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政策推动,加快完善产业链,形成若干综合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有活力的中小企业。”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