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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处罚博汇纸业内幕交易案

刘思希 2018-1-12 23:28:19

本报记者 刘思希 北京报道

1月1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近日,证监会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4宗内幕交易案,1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

杨某栋系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汇纸业”)定向增发及利润分配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林安与杨某栋存在见面接触,聊天过程中杨某栋提起博汇纸业可能会增发,后林安控制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和“刘某”账户买入“博汇纸业”775900股,获利约301万元。林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没收林安违法所得约301万元,并处以约301万元罚款。

黄某嵘系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达股份”)拟收购多家公司股权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胡建东与黄某嵘关系密切,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胡建东控制使用“胡某淑”等3个账户买入“科达股份”843300股,没有违法所得。胡建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胡建东处以60万元罚款。

常德鹏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将继续秉持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原则,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维护资本市场长期健康规范发展。

编辑: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