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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不再垄断住房供地 专家建议配套制度措施先行到位

杨仕省 2018-1-16 11:46:46

本报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1月15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透露,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同时,姜大明还表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但他也强调,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口子不会开,严禁下乡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私人会馆。

对此,多年从事土地问题研究的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杜兆勇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城镇非房地企业拥有的土地尝试变为住宅用地,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推行租赁住房试点,这是非常大的一个积极变化。“过去在我国农村、城镇都对土地用途实行严格管制,城镇工业用地就是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就是商业用地,农地更不能修房子,现在终于松动了。”

不过杜兆勇强调,放开口子并不能一窝蜂,要切合实际,适合市场需要,制度措施先行到位,规划、建设、税费等要跟上。“真要使土地发挥价值,必须使权利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权完全合一,否则不是真的市场经济。”杜兆勇说。另外,由于城镇不同用途的土地,其土地出让金不一,在制度转轨过程中要注意土地价值的评估,要公平、公正、公开,以免权力寻租。

在农村宅基地的使用问题上,去年底,国土部就已经出台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政策,为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提出了政策性规定。

近几年农地流转的试点越来越多,不过方式还是摸石头过河, 因此引发的争议也较多。城镇化的进程中,需要大量的土地,但怎么在保证紧张的耕地不受损失的同时,还要保证城镇化用地,这一直是个难解的问题。

“通过土地流转,将大量非农用地整合,作为城镇化土地的来源,但时间一长,问题还是没解决好。”原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锡文说过,土改属于认识还不够深入但又必须推进的改革,因此需要采取“试点先行”的原则。此前,国土部选择在四川、海南,重庆、安徽试点农村土地流转。

十九大报告让广大农户吃了一颗定心丸。在十九大开幕会上,习近平在报告中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习近平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