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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i酱金主IPO遭否 阿里布局丽人丽妆被问有利益输送?

石省昌 2018-1-27 15:35:07

本报记者 石省昌 北京报道

1月26日,IPO上会的6家企业除九圣禾种取消审核外,丽人丽妆等4家IPO被否,仅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2016年4月,丽人丽妆在一场备受瞩目的拍卖会上以2200万元“天价”拍下了“网红”Papi酱的视频贴片广告。

Papi酱的这位金主如今IPO被否,再次引起市场的强烈关注,通过证监会的反馈和审核结果公告,更是暴露出了丽人丽妆的诸多问题。

阿里的布局被质疑

早在2016年9月,丽人丽妆就递交IPO申请,已有1年多时间。2017年9月18日,丽人丽妆再次递交IPO申请,最终功败垂成。

从丽人丽妆披露的招股书中了解到,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27日。2012年,阿里创投A轮投资丽人丽妆,之后将股份转让给了阿里网络,目前阿里网络持股比例为19.55%,居于创始人黄韬之后位列第二大股东。

背靠着阿里的电商平台,丽人丽妆发展的并不错。招股书中合并利润表显示,丽人丽妆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度实现的销售额分别为7.16亿元、12.17亿元和20.16亿元,但净利润分别只有568万元、3271万元和8070万元。可见,丽人丽妆在这三年的净利润率分别只有0.8%、2.7%以及4.0%。

股东背景和利润率引来证监会的注意。

1月26日,证监会下发的审核公告表示,丽人丽妆所有业务均通过阿里巴巴集团控制的天猫/淘宝平台开展,并根据销售额支付相关的平台佣金、积分扣费、聚划算佣金等平台运营费用。

为此,证监会要求丽人丽妆说明与阿里巴巴在平台运营服务、广告推广费用、推广活动安排、搜索排序及其他交易条件方面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是否因阿里巴巴入股而存在降低获客成本、增加获客渠道等特殊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由于高度依赖阿里的电商渠道,证监会还要求丽人丽妆说明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报告期经营业绩是否对天猫/淘宝平台构成重大依赖。

虽然当下电商发展迅猛,但由于丽人丽妆存在业务流量高度依赖天猫/淘宝平台、产品依赖品牌方供货等情况。因此还被证监会要求从竞争对手、市场份额等方面说明其业务的稳定性和未来业务的增长空间,以及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的可持续性。

返利模式有何影响?

证监会的审核公告认为,报告期品牌方返利金额较大,品牌方执行的返利政策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构成重要影响。要求丽人丽妆说明不同品牌方的返利政策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同一品牌方的返利政策报告期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主要品牌方的返利计提情况及实际返利情况,两者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丽人丽妆计提返利的依据、确认时点及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品牌方返利款支付相关政策,部分返利款长期挂账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形;返利主要以红票、票折或货返形式兑现的情况下,报告期有无因停止采购而导致原已计提返利无法兑现的情况及具体财务影响,返利计提是否谨慎、合理,是否存在报告期内调节采购量进而调节利润的情形。  

丽人丽装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品牌方为激励公司销售,在综合考虑公司销售及订货指标完成情况、市场拓展情况等基础上,给予公司一定的返利。返利是化妆品品牌方为稳定零售价格体系、促进产品销售的一种商业惯例。公司根据品牌方给予的返利冲减相应的存货成本。

数据显示,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 1-6 月,公司获得返利分别为 10032.56 万元、13294.48万元、17481.86 万元、1742.25 万元,占同期毛利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36.71%、30.50%、24.56%、4.03%,返利占公司毛利的比例较高,是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

丽人丽妆表示,因品牌方执行的返利政策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一定的影响。如果品牌方返利政策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获得的返利出现下降甚至无法收取返利,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受到较大影响。

编辑:严晖    主编: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