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盛青红 广州报道
1月31日晚,国信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收到
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保荐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国信证券进行立案调查。
“经公司核实,公司系因 2013 年-2014 年担任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及其申请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涉嫌违反相关规定而被立案调查。”国信证券在公告中并未指出具体违规项目,但给出了项目时间段。
根据国信证券在公告中给出的信息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恢复上市保荐机构”,市场焦点锁定“ST华泽”,而国信证券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也并没有进行否定。
公开信息显示, *ST华泽的前身*ST聚友,由于 2004 年、2005 年、2006 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交易于 2007年 5 月 23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2012年起,*ST聚友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并试图恢复上市,并在2013年1月聘请国信证券担任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
2013年1月、5月及2014年1月国信证券发布多篇财务顾问核查报告,为*ST聚友资产重组并恢复上市保驾护航。
2014年1月10日,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更名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T聚友1月10日恢复上市,变更为*ST华泽。
2014年4月国信证券发布《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在文中表示因陕西华泽未达到盈利预测目标而深感遗憾。
2015年11月23日,*ST华泽因信息披露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7年1月23日,证监会对外发布,《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涛、王应虎等18名责任人员)》,披露对2013年、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华泽钴镍未在相关年报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华泽钴镍将无效票据入账,2013年年报、2014年年报和2015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华泽钴镍2015年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5年年报中披露星王集团与陕西华泽签订代付新材料项目建设款合同及华泽钴镍为星王集团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况,华泽钴镍2015年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5年年报中披露华泽钴镍为王涛向山东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3500万元提供担保等情况并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1月30日晚,国信证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成稽调查通字[18001]号),因公司保荐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国信证券在公告中称,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截至记者发稿前,国信证券并未有更多回复,称一切以公告为准。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未来监管层对于机构的监管会继续加码。稍早的1月26日证监会通报了《证券行业“自查自纠、规整规范”专项活动现场检查结果》,自查范围涵盖了近两年发展迅速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公司债券承销(受托管理)、新三板推荐和资产证券化等多项投行类业务,西南证券、国海证券、中金证券、华林证券、国金证券、天风证券等都出现在违规名单中。
编辑:刘春燕 主编: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