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维辉 北京报道
3月29日,在生态环境部3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今年将继续推广强化督查积累的经验,全面启动七大专项行动,作为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工程。
2017年4月5日,原环保部决定从全国抽调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督查时间从2017年4月7日持续到2018年3月31日,督查对象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确定“2+26”城市。
如今,为期一年的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即将结束,有舆论担心,这种抽调5600人的大规模督查恐怕难以持久,强化督查结束后,长效机制如何建立?
对此,刘友宾表示,一年来,在社会各界以及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下,强化督查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成效明显,效果显著。强化督查是落实“新环保法”的具体实践,让这部法律真正展示了威力,产生了效率,取得了效果。
“强化督查是在过去工作基础上进行的优化和改进,是新的环境执法长效机制,绝不是短期行为,也绝不是一年后我们就鸣锣收兵了。”刘友宾说。
在他看来,强化督查有三个特点和经验,值得在今后的工作中借鉴:
一是突出执法重点,在区域上,强化督查突出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这个重点地区,在时间段上聚焦到秋冬季这个特殊时段,在行业上紧盯涉气的“散乱污”企业,集中优势兵力做好工作;
二是更加注重执法效率,通过异地执法、交叉执法等,优化执法方式,调整执法策略,有效有力地避免了保护主义,让环境执法人员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同时,强化督查还采用网格化的手段,增强了执法的科学性,让环境执法目标更加清楚,更加有效;
三是切实传导压力,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曾经概括强化督查的“五步法”: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这五步环环相扣,织成了一张非常严密的网络体系,让任何环境违法行为都很难逃脱这个法网。不仅发现问题,而且严肃追责问责,咬定青山不放松,让问题切实得到解决。
“这些经验、做法和探索是有益的,而且这些经验也是完全可以复制、可以推广的,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今年将继续推广使用强化督查积累的这些经验。”刘友宾表示。
他透露,生态环境部今年将全面启动七大专项行动,作为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工程。
这七大专项行动分别是:“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行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及城镇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等,
“生态环境部将集中力量打一个歼灭战、攻坚战。这七大专项行动将集中人力、物力,力量会更强,方法会更加有效,要求也会更加严格,目标也会更加精准。”刘友宾表示,“不过,所谓的配强力量、增加人员,是指像强化督查那样,优化组合执法方式,通过不同的组合,发挥更好的作用,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更高期待和要求。”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