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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山”被要求撤回IPO 律师建言建立名称核准制度

徐超 2018-4-17 20:25:05

本报记者 徐超 杭州报道

在中国佛协发声、舟山国资委给出明确意见后,对位于浙江舟山普陀山的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普旅股份”)IPO一事,证监会也于日前做出回应。据《华夏时报》记者获悉,证监会要求发行人(普旅股份)撤回上市申请进行整改,并就名称使用、业务范围规范等方面是否符合《宗教事务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取得相关部门明确意见。

舟山国资委态度明确

普旅股份位于中国四大佛教圣地之一的舟山普陀山,因为公司名称开头就是“普陀山”,因此2017年6月30日普旅股份首发招股书后就引发外界强烈关注,认为上市后股票名称很可能就叫“普陀山”。

今年4月2日普旅股份更新招股书后,中国佛教协会4月11日在官网发布了题为《谁在将佛教商业化?普陀山上市的忧思》的文章,就普旅股份IPO态度鲜明表示反对,称借佛教圣地之名商业化,不仅有违国家宗教法规和政策,也伤害佛教形象,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该文发布后同样引来外界的高度关注,《华夏时报》记者专门向中国佛协发去采访函,始终未获回应。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舟山当地佛协和舟山政府关系融洽,对于普旅股份要上市并不反对,所以中国佛协官网上的文章可能不是舟山那边的意思。至于出家人,与世无争,所以不愿意对此事回应。

4月12日,舟山市国资委在听取普旅股份申报上市情况后就给出明确意见,公司的上市资产不涉及任何宗教资产,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涉及任何宗教场所,如果上市通过,不以“普陀山”作为股票名称。

舟山国资委明确,普旅股份申报上市是深化该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上市资产纯属企业经营性资产,不涉及任何宗教资产,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涉及任何宗教场所。普旅股份也会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要求,坚决反对利用宗教进行商业炒作,认真执行国家宗教局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切实规范经营活动,维护普陀山在佛教界的声誉,充分尊重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的情感。

律师:亟需建立名称核准制度

虽然普旅股份在披露招股书明确上市计划后,外界的争议和关注就没有断过,但中国佛协的文章出来之前,政府部门和监管层并没有对此有过回应和表过态度。在舟山市国资委回应后,证监会的要求也被认为是对佛协文章的回应。

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认为,因为宗教场所和宗教圣地名字的特殊性,引来争议很正常,这件事上反映出的迫切一点,是证监会应该借此尽快出台上市公司名称核准制度。“工商有一套取名制度,哪些名字不能作为公司名称注册,我印象中好像证监会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名字各种各样的都有。”宋一欣律师认为,证监会如果也有一套名称核准制度,比如明确普陀山、九华山、少林寺不能作为股票名称,那么外界就不会有上市公司拿特有名称做股票名字的担忧了。

公开信息显示,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3日,是一家综合性旅游服务企业,主营业务为旅游客车客运、旅游索道客运、旅游水路客运、香品生产销售、旅游商品销售、旅游配套服务等业务,主要经营区域位于普陀山风景名胜区内。公司股东为浙江普陀山发展集团(持股比例58.04%)、浙江中旅会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8.17%)、舟山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79%)。浙江普陀山发展集团的控股方是舟山国资委,因此普旅股份的实控人是舟山国资委。

编辑:刘春燕 主编: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