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4月19日,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安排2018年钢铁、煤炭、煤电去产能重点工作 。
会议要求,2018年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去产能,实现由总量性去产能为主转向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为主,更加突出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
与此同时,为持续将去产能工作推向深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2016年以来,推进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和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累计退出粗钢产能超过1.2亿吨、煤炭产能超过5亿吨,分流安置职工110余万人。2017年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6500万千瓦,供给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行业运行状况明显好转。
《通知》明确了2018年再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的目标任务,提出了持续深入开展钢铁去产能、不断提升煤炭供给体系质量、积极稳妥化解煤电过剩产能等重点工作,并对处置"僵尸企业"、职工安置、资产债务、转型升级、优化布局、供需平衡、长效机制、产业融合、奖补资金、宣传引导等去产能事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要求。
钢铁方面,坚决处置“僵尸企业”,依法依规退出落后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严禁新增产能。
“应该把握去产能力度和节奏,促进钢材市场、铁矿石市场平稳运行,推动行业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上海钢联资讯总监徐向春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要大力推进兼并重组,促进钢铁行业技术进步,提升钢铁行业国际化水平。
煤炭方面,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适当提高南方地区煤矿产能退出标准,严格治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分类管理,规范煤矿关闭退出程序。
“要在严格执行减量置换的前提下,做好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建设审批,增加有效资源供给。”亿海蓝航运大数据部总经理林书来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下一步国家还将继续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工作,健全煤炭中长期合同、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等长效机制,促进煤炭行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