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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规划纲要获批 严禁大规模房地产开发

杨仕省 2018-4-21 10:32:01

本报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4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复《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

批复中称,雄安新区将着眼建设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创造“雄安质量”和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引擎。批复还明确,雄安新区要建设成为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协调发展示范区、开放发展先行区,努力打造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发展示范区。

批复还指出,从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雄安将以高起点布局高端高新产业。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严禁大规模房地产开发。严禁大规模房地产开发。河北雄安新区要合理控制用地规模,启动区面积20至30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约100平方公里,中期发展区面积约200平方公里。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雄安新区应实行租售并举、先租后买、且租且买的住房交易模式,为全国提供解决住房安置的参考。

“雄安新区规划获批,严禁大规模建房地产,释放出信号就是落实中央的房住不炒的房子定位政策。严禁炒房炒地这种大规模的造房运动,包括抢地运动,避免了一刀切房地产造成城市空心化现象。”中国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告诉本报记者。

未来,雄安新区将实行组团式发展,选择容城、安新两县交界区域作为起步区先行开发并划出一定范围规划建设启动区,条件成熟后再稳步有序推进中期发展区建设,划定远期控制区,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起步区随形就势,形成“北城、中苑、南淀”的空间布局。

根据批复,雄安新区将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对符合中国未来发展方向、对全国起重要示范带动作用、对雄安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新区先行先试,争取率先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提供示范。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