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诗萌 陈岩鹏 北京报道
距离上一次调控政策出台还不到一个星期,4月22日,海南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严格限贷、限制转让和价格备案管理,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3月31日,海南出台了2018年首个房地产调控政策,购房贷款政策从不少于三成首付一举提升至七成以上,需提供社保证明的时长从两年增加到五年。在宣布了在全岛范围内建设自贸区的开放新政后,又连续两次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稳定政策。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邹琳华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海南接连出台房地产调控的主要原因是与全岛自贸区、自由港的建设相配套,避免经济利好房地产化,避免房地产投机、投资需求爆发影响市场稳定。政策反应可以参见雄安新区、北京副中心建设前后,力度上也是非常严厉的。
全岛限购一套,提交两年社保
《通知》规定,在海南全省实施全域限购。此前有限购规定的区域中,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该市县居民家庭销售。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在此前并未购房门槛限制的区域,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省内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知发布后户籍迁入海南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原先的信贷政策也继续延续。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南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居民家庭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的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华夏时报》记者4月初在海南走访时,海口、三亚等地的中介普遍认为,尽管限购政策趋严的情况下,目前海南处于“有价无市”的状态,但利好政策出台,吸引全国各地的投资之后,海南房价只会上涨,不可能下降。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海南发布了全岛自贸区、自由港的政策利好后,整体市场出现了投资需求上涨的非理性现象,开发商捂盘惜售,房价明显上涨,调控主要是为了抑制市场继续非理性上涨。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海南建设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之际,进行全省房地产调控是此前从未有过,其管控非常严厉,有助于稳定海南房地产市场的导向。
短期切断炒房路径,长期降温预期
当前,房地产仍是海南经济的支柱产业,对投资和税收的贡献都占了超过50%。
“海南是全域旅游岛,不是候鸟岛,不是养老岛,不是移民岛,也不是炒房岛。“海南现代管理研究院院长、海南大学教授王毅武多次对记者表示。
从这次的《通知》中看,海南已经在逐步纠正财政过于依赖房地产市场的偏向。《通知》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建设用地供应向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亟需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发展、民生需求等倾斜,大幅减少直至停止供应外销商品住宅项目用地。研究出台具体措施,鼓励和指导已出让尚未开发的商品住宅用地转型用于发展其它产业或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租赁住房等。
严跃进指出,上述政策表明了海南一方面防范价格炒作,另一方面要保障自由港用地,有保有压,对于符合新时代海南产业发展的供地肯定要支持,对于简单炒作的房地产用地则要严厉管控,体现了“房住不炒”的思路在今年海南改革开放的节点得到了比较好的贯彻和落实。
“海南地域空间小,经不起资金炒作。”邹琳华表示,“按目前的政策,多数人都没有购房资格,炒作已经不太可能了。”
在他看来,用调控的手段切断炒房路径是一种短期的路径,时间一长,它的炒作热度就下降了,毕竟有发展潜力的区域也很多,近几年已经有雄安、北京副中心、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港等,未来也还会有更多的区域获得国家的特别政策。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