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维辉 北京报道
2020年前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打好水污染防治“五大战役”,其中黑臭水体整治又是“当头炮”。
5月7日,环境部与住建部联合启动了“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下称“专项行动”)。首批督查组已抵达督查现场,将分10个组历时15天开展督查工作,范围涉及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等8个省20个城市。
“本次专项行动,公众参与将是全过程的,公众的满意度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首要标准。”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表示,“专项行动前,群众可以通过‘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平台’举报疑似黑臭水体;专项行动期间,群众可以通过督查组公布的举报电话和公众举报微信公众号反映问题;专项行动结束后,群众仍可通过‘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平台’和公众举报微信公众号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予以持续关注和监督。”
三年攻坚
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业内称“水十条”)要求,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各省、自治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以上。
“我们此次督查,一是检查地方黑臭水体消除情况,二是督促地方从根本上解决造成水体黑臭的根本原因,三是推动地方进一步加快治理步伐,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治理任务。”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专项行动将按照“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开展工作。5月-6月,督查组将分三批对全国36个重点城市和部分地级城市开展现场督查;现场督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统计表和问题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9月-10月,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提出约谈建议;10月-12月,对问题严重的城市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对约谈后整改不力的城市,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上述负责人表示:“我们将连续三年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利用三年的时间打好黑臭水体治理这一攻坚战,督促地方彻底解决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问题。”
此次现场督查,主要采取形式督查和实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形式督查包括感官上是否消除黑臭、水质监测数据是否符合基本消除黑臭现象的要求、河面是否存在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是否存在垃圾等;实质督查则包括控源截污措施是否落实、垃圾清理措施是否落实、清淤疏浚措施是否落实、生态修复措施是否落实等。
“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非法排污口,是否存在企业超标排污或偷排问题,是否实质性解决了城镇污水直排环境的问题,收集的污水是否得到有效处理。” 上述负责人说。
欢迎举报
本次专项行动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首要标准,公众全程参与,确保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让群众满意。
“公众对整治工作的满意度为是否消除黑臭的首要依据,现场督查将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并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就黑臭水体整治前后情况和成效广泛听取当地群众意见。”上述负责人说。
一位地方环保局工作人员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中央环保督察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公众参与。中央督察组入驻后会设立环保举报热线,接到举报后首先进行公开,然后由整改办公室转给相关责任部门,10天后再由专门的工作组去核查,看是否完成整改,完成了才能签字销号,最后还要将整改情况在媒体上公布。
“这样就把环保工作变成了发动群众,因为凡是举报的,肯定都是群众身边的污染,请他们帮环保部门盯着,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该工作人员表示,“最开始的时候一天能接到200多个举报电话,热线打不进来,还有的群众写信举报,邮政车一麻袋一麻袋地往环保局送。慢慢的举报就变少了,因为很多问题都逐渐解决了。”
上述负责人也表示,专项行动将实行滚动管理,不获全胜绝不收兵。行动结束后,凡是黑臭现象反弹、群众有意见的,经核实重新列入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整治,直至水体黑臭彻底解决,长治久清。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就是要以整治黑臭水体为抓手,倒逼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短板,提高城市水污染防治水平,切实改善城市水环境,让人民群众有环境获得感。”该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