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岩鹏
5月25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
这个《意见》的重要程度,自然不必多说,因为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事关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事关国有企业职工切身利益,事关收入分配合理有序。而对于国企员工来讲,更是关系到每个人的腰包。
那么,国企员工的工资,将来会是涨还是降呢?
蛋糕大小如何确定
《意见》首先要求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这个改革工资总额“大盘子”确定方法有几个维度:一要按照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二要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三要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四要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根据这四个维度来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新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更强调与效益的联动。
根据《意见》,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而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
《意见》还特别强调,企业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者适度下降。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的人数增减,不再与工资总额挂钩,这避免了企业人员臃肿,减少人均效率低下的情况出现。《意见》规定,企业按照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确定工资总额,原则上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
可见,效益在新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中占有决定性的地位。
分蛋糕也有讲究
是不是在效益高的企业就一定能拿到高工资?答案:不一定。
《意见》规定,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以岗位价值为依据,以业绩为导向,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并结合企业经济效益,通过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调整不合理过高收入。
工资将向能给企业创造更大价值和效益的岗位和员工倾斜。《意见》强调,加强全员绩效考核,使职工工资收入与其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切实做到能增能减。
看来在新的机制下,企业和员工都要盯着效益,效益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工资总额也关系到员工个人的腰包。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