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冯樱子 金微 上海报道
6月6日,在《共享财经》、《华夏时报》联合主办的2018第二届中国(上海)区块链新金融高峰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表示,区块链最大的应用场景之一是金融领域,第二大应用场景是监管。具体而言,在政府监管层面,如税收、工商登记、社保等方面,区块链会有更好的应用。
区块链下一步应用会在政府监管层面
在杨东看来,区块链技术可以分为两方面:一种是支撑性技术;一种是制度性技术。具体而言,区块链是一个重要的基础设施,可以对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提供有效的支撑。除此以外,区块链还具备金融功能,它可以用于点对点支付,解决清算、结算问题。同时,区块链在法律规则、政府监管等方面能够发挥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作用。
杨东表示,区块链是一种生产关系的重构,是对监管和法律层面的一种重构,它是生产关系层面的一个变革。因为从法律角度或者监管角度来看,区块链就是在改变规则。因此,在监管、政府层面的应用意义重大。“我希望区块链在金融场景之外,在服务于实体经济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场景就是监管。包括税收、工商登记、社保等各类政府监管场景。”
换句话说,如果政府官员、监管部门,不能够理解、应用区块链,那他们如何能为创业者、实践者提供良好的政策的环境?“没有政府的理解,恐怕区块链很多的创新实践都会受到很大障碍。”
区块链是通向数字经济或者数字文明的重要基础设施或者通行证。必须在构建数字经济和数字空间背景之下,去构建一个体系。在探讨构建数字的生态系统当中, 如何借鉴欧盟的数据保护条例,来构建国内自己的数字的生态体系,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重大问题,杨东说。
不排除未来法律会承认ICO的合法性
ICO规避了现有法律,所以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ICO是违法的,成为了非法集资的手段。但ICO是一种基于区块链、点对点的众筹模式,所以ICO本身也是一个新型创新的金融工具。未来不排除我们通过法律的修改,去承认这种新型工具的合法性。
实际上,有望在当前的证券法修改当中承认一些股权公开发行的小额的豁免制度,也就是常说的股权众筹的制度。ICO就是基于区块链的众筹,杨东认为,只要做更多的条件的限制,像美国的CEC等,是能够把这种创新的金融的场景应用合法化。
但目前区块链技术与监管也有些冲突。具体而言,区块俩加密特点可能和欧盟新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相冲突。区块链能够保护用户数据隐私,对数据隐私进行保密后进行交易和流转以及共享。但欧盟的GDPR当中专门规定被遗忘权,而如果一旦上链了不能被删除,那么这个“被遗忘权”的权利如何被保证,这是一个很大的冲突。政府如何去监管一种新的模式是目前讨论的焦点之一。
杨东提出,对于一些不良的消息,违法的消息,虽然不能对它进行删除,但是可以进行屏蔽,不让用户看到。这也是区块链技术,包括智能合约技术能够做到的。这也是一个好的探索,区块链技术对于监管和管控来说也是一个新的尝试和探索。
“我的理念能够让政府充分认识到区块链的‘去中心’是一个伪命题,区块链能够为政府监管和政府治理提供更加有效的工具、手段和规则。”杨东提出,不是说区块链是去中心的,就跟监管体制不相容。政府应该去拥抱、使用、掌握、了解区块链。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