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俊仙 上海报道
6月28日,环能科技(300425.SZ)收于4.18元/股,跌幅5.22%,然而这与曾经的定增机构、环能科技第二大股东——上海达渡已经没太大关系了。
上海达渡在今年4月份,已经减持完毕环能科技股票,而且最近还因为“兜底协议”的事情与环能科技控股股东环能德美“对簿公堂”。
当日,一位上海达渡内部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目前一共两个官司,一个是环能德美起诉我们,要求解除《战略合作协议》,现在已经到四川省高院了;还有一个是我们起诉环能德美,要求环能德美履约,现在两个官司都因管辖权争议,尚未到实质审理阶段。”
几乎包揽定增 逼近腰斩离场
2016年,环能科技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以对价2.15亿元收购了四通环境65%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当年的12月26日,环能科技完成配套资金的募集发行,其以32.03元/股的价格,向上海达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向发行约543.92万股,其中,上海达渡通过旗下的达渡定增1号私募投资基金(下称“达渡定增1号”)以1.6亿元的认购金额获配499.53万股,占此次配套募资逾九成,而申万菱信资管以约1421.65万元获配44.39万股。
自今年1月17日这部分定增股票上市之日起,上海达渡成功跻身环能科技第二大股东。
而据上海达渡方面向记者透露,定增基金在增发完成复牌当天,也就是2016年12月27日,以32.17元/股于二级市场买入环能科技约31.01万股,耗资997.59万元左右。
以此计算,上海达渡合计以1.7亿元持有环能科技530.54万股左右,平均成本为32.04元/股。
根据一季报,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达渡定增1号共持有环能科技530.54万股左右,持股比例为2.86%;后环能科技进行了两次转增分红,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达渡定增1号共持有环能科技约1049.72万股,持股比例为2.8%。
“2018年4月23日、24日,我们出售了环能科技全部股票,获取资金9300多万元,但就是这样我们也是巨亏8000万元的。”上述上海达渡内部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我们跟产品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会比较多一点,投资者意见挺大的。”
产品投资者亏损近半
根据环能科技的公告,上海达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管理的达渡定增1号私募投资基金认购,备案编号为SN4989,登记编号为P1034236。
据上述上海达渡人士介绍,该定增1号基金共募集资金1.74亿元左右,基本全部投向环能科技定增和二级市场购买环能科技股票,只有很少一部分是投向货币基金的,“我记得环能科技当时一度涨到14元,我们预期至少能够回本,不会亏损那么多。但从去年11月开始,环能科技股价就持续走低了,中间我们也有和环能德美沟通过,和对方说产品要到期了,对方则表示遵守契约精神,会履约。”
上述人士表示:“这款产品是12+6个月,2017年12月22日到2018年6月22日这6个月是退出期,我们已经等了4个月,但我们判断股价几乎不可能在2个月内回本,同时环能德美率先毁约,直接导致我们减持并进入司法程序解决,这也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私募基金是经过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我们是签的标准化基金合同。但我们的亏损幅度已经接近50%,这是之前没想到的。”一位达渡定增1号投资人告诉记者,“我们是知道环能科技的控股股东对基金管理人有兜底承诺的,当时买这款产品也是冲着这个兜底协议去的,觉得亏损可能性很小。”
围绕兜底协议的诉讼
上述投资者口中的“兜底协议”是指一份《战略合作协议》,记者得到的一份签署于2016年11月17日的《环能科技2016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之战略合作协议》(下称《战略合作协议》),涉及类似“兜底”的内容显示:上海达渡以自有或自筹的合法资金参与认购环能科技本次询价发行的股份所募集所有资金中不超过1.74亿元,对应股份数量以发行询价的最终定价为准;环能德美承诺上海达渡所认购股份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不低于8%(含税),若上海达渡在自取得本次发行股票的18个月内出售完本次认股份的收入低于认购成本和约定收益之和,环能德美承诺向上海达渡补足差额部分。
如今,双方却因这份兜底协议而“对簿公堂”。
根据环能科技的公告,目前控股股东环能德美和上海达渡存在诉讼纠纷,2018年5月18日,环能德美所持有的环能科技1300万股因法律纠纷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3.45%。
据记者得到的资料显示,环能德美在2018年4月13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环能德美认为,环能德美和上海达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上海达渡原本保证承诺在业务拓展、市场合作方面积极为上市公司争取项目及市场,并积极为原告的PPP、BOT项目争取低成本配套融资,以及向上市公司推荐并积极促进相关PPP或BOT项目签约落地,但该承诺至今未履行,所以要根据约定解除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而上海达渡在2018年5月3日起诉环能德美称:“已参与了定增,但对方没有兑现保底收益,并且违反了合作协议”,因此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冻结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环能德美”)9423.77万元的银行存款,或环能德美持有的环能科技(300425.SZ)约3092.4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或查封等额的其他财产。
“纠纷是两股东之间的纠纷,上市公司是第三方、比较中立的立场,现在案件并没有审理,也没有进一步信息可以讲。”6月28日,环能科技证券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市公司这边,从披露的角度上都已经依法披露在公告里了,他们的纠纷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如果诉讼未来的进展涉及到上市公司,譬如,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等方面,那上市公司会根据规定及时进行信披的。
事实上,业界对上述定增兜底协议是否需要公告也保持高度关注。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宋一欣认为,因为定增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大股东和定增机构签署的协议也可能会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因此当时签署协议时就应该及时信披,信披义务人没及时信披,其可能涉嫌信披违规。
而上述环能科技工作人员则称,这个要看协议的内容,如果协议内容会影响到上市公司,那肯定也要披露,“但就目前核实下来的结果,我们判断那个(战略合作协议)是不需要上市公司公告的。”
上海达渡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环能德美能够遵守契约精神,履行补偿款,包括本金和利息。至于上市公司是否有信披违规等各方面的问题我们并没有过多关注。”
编辑:刘春燕 主编: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