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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问题两年仍未解决!黑臭水体督查组这样处理

马维辉 2018-6-29 21:23:28

本报记者 马维辉 济南报道

“报道时请提一下‘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群众可以在这个公众号上持续举报黑臭水体,并有专人负责核实答复。”6月26日,《华夏时报》记者收到了一条来自黑臭水体督查组的微信,特别关照要宣传一下黑臭水体举报的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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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公众号二维码

按照“水十条”要求,2017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要达到90%以上,各省、自治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的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则平均要达到60%以上。5月7日,环境部与住建部联合启动“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下称“专项行动”),目的就是检查这一任务的完成情况。

吸取以往环保督查的经验,这次专项行动对公众参与极为重视。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表示,本次专项行动,公众参与将是全过程的,公众的满意度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首要标准。

“专项行动前,群众可以通过‘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平台’举报疑似黑臭水体;专项行动期间,群众可以通过督查组公布的举报电话和公众举报微信公众号反映问题;专项行动结束后,群众仍可通过‘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平台’和公众举报微信公众号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予以持续关注和监督,确保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让群众满意。”张波说。

究竟如何重视?一个例子可以说明。

两年前的2016年4月24日,济南一位市民曾经通过微信公众号举报,济南市历下区羊头峪东沟存在黑臭水体问题。“太臭了!虽然没有太多垃圾,但刺鼻的味道特别大。”

对此,济南市有关部门排查后给出的回复信息是,举报信息与黑臭水体整治无关。

今年6月20日,第三批黑臭水体专项行动启动,对包括山东省在内的8省3区24市开展为期15天的督查工作。进驻济南期间,督查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复核过去三年群众举报黑臭水体问题的整治情况。整个督查组被分为9个小组,每组由两名执法人员和一名专家组成,对总计166条群众举报问题进行了复核。

6月25日,根据微信举报时提交的定位,督查组来到上述群众举报的地点,发现这里位于济南市中心医院附近,现场仍然能够闻到有臭味散出,并且味道刺鼻。

督查组先到群众举报指出的羊头峪东沟看了看,发现这里已经没有污水,味道不是从这里出来的。循着臭味寻找,才发现其来源是羊头峪西沟。

“群众举报的定位位置是济南市中心医院,位于两条河中间。两条沟距离200米左右,非常近。加上羊头峪西沟做了棚盖,地面上看不到,所以群众可能搞错了,以为臭味来自于羊头峪东沟。”督查人员表示。

不过,只要当地政府在排查时更认真一点,还是不难发现这一问题的,因为这里的臭味非常大。

为什么会有臭味?督查组发现,羊头峪西沟流经这一段时,在上面做了棚盖,成了一条“地下河”。地面上医院、居民生活区的污水则直接排放到地下河里,当地政府在地下河中修了一条排污暗渠,把污水统一引导到市政管网去集中处理,解决了污水的问题。但由于暗渠没有加盖,导致仍有污水的臭味散出,所以群众才会举报。

“工作确实是做了,但是并不彻底,应该把它封闭起来。暗渠里面的管道质量也不好,好多地方都漏了,还需要再进行修复。”督查人员表示。

督查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这个问题其实就是一个简单加盖的事情,但是仍然拖了两年都没有解决,反映了当地政府对于群众举报问题还不够重视。

除了羊头峪西沟,督查组在复核时还发现其他一些群众举报的污染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如有非法排污口向小清河排放污水、部分水面发现油污类漂浮物、有生活污水从管道中溢流进入兴济河等,这些督查组都将转办给当地政府,边督边改。

此外,根据安排,专项行动按照“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开展工作,这些复核时发现的问题还将统一记录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统计表和问题清单中,然后通过督办函的形式移交给地方人民政府,要求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拉条挂账,逐个销号。

到了9-10月,环境部还将对这些交办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整改不力的城市人民政府会在10-12月进行约谈。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