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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港上市潮”之二:“莆田系”艺星医美赴港上市 曾遭景甜等多位明星起诉

王俊仙 2018-7-6 20:51:22

本报记者 王俊仙 南京报道

每个人都有颗爱美的心,随着医美技术的成熟和市场的扩大,想要变得更年轻或拥有欧式双眼皮、高鼻梁等更符合风潮的面部特征,已经变得越来越容易。

近日,内地一家“莆田系”医美企业——艺星医疗美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艺星医美”)奔赴香港上市,6月15日艺星医美向港交所递交主板上市申请,然而医疗纠纷、侵权诉讼等风险始终围绕其左右。

“美丽只要高端定制,Yestar艺星整形,你就是明星。”7月5日,记者多次拨打艺星医美公开电话,但只有上述铃声回荡,始终无人接听。

陈氏兄弟控股

资料显示,艺星医美成立于2009年,当时名为维纳斯医疗美容有限公司,2010年收购上海艺星、武汉艺星,并更名为艺星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此后艺星医美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收购或成立新的医疗美容机构,并以“艺星”品牌经营。截至今年6月8日,艺星医美在中国拥有并经营15家医疗美容机构,并向3家医疗美容机构提供医疗美容机构管理咨询服务。

据悉,艺星医美的控股股东为陈国兴和陈国雄兄弟俩,其中陈国兴为董事长,陈国雄为副董事长、总裁,据媒体报道这两者均出身自莆田“医疗四大家族”之一的陈氏家族。

事实上,A股虽然尚无直接IPO上市的医美公司,但是多家上市公司已经通过并购等方式涉足了医美行业,如华东医药(000963.SZ)、双鹭药业(002038.SZ)、朗姿股份(002612.SZ)、和苏宁环球(000718.SZ)等,其中朗姿股份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主营高端女装,2016年开始,朗姿开始跨界医美行业,先后收购韩国梦想集团30%的股份、米兰柏羽和晶肤两个中国医美品牌的6家机构、陕西高一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100%股份。

而在新三板目前挂牌的整形美容行业企业共约8家,包括永成医美、希思医美、瑞澜医美、俏佳人等,此外,丽都整形和春天医美已在今年终止挂牌。

“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和对整形美容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医美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但是由于医美行业医疗纠纷等风险较大,目前医美公司想要通过IPO在A股上市的前景尚不明朗。”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而港交所本来就有医美类上市公司,且近期发布了新经济公司上市新规,吸引了一批明星公司赴港上市。

记者发现,港股目前的上市公司中,恒大健康(00708.HK)、香港医思医疗(02138.HK)、卓珈控股(08358.HK)等均涉及医美行业,恒大健康主营媒体和涉及养老、国际医院、整形外科等的健康行业;香港医思医疗号称香港最大的医学美容服务提供商,以整形外科手术、微整形疗程及医生操作的能量仪器疗程为主业;香港女演员黎姿与其丈夫马廷强合共持股75%的卓珈控股,是香港一间医学美容服务供货商,并以“CosMax”品牌在铜锣湾及中环的黄金地段经营两间医学美容中心。

净利润3年增长近8倍

根据艺星医美的招股说明书,2015年-2017年,集团收入分别为4.05亿元、7.23亿元和10.37亿元,复合增长率达60%;净利润分别为1298.1万元、4921.7万元、1.14亿元,复合增长率高达196.1%,其中2017年同比2016年大幅增长132.65%,较2015年净利润增长7.76倍。

总资产值方面,截至2017年底为3.1亿元,净资产值为1.72亿元,总资产回报率为20.2%,较2016年末增长近7个百分点。

2017年,艺星医美的外科医美业务占大头,实现营业收入8.93亿元,同比增长逾五成,占总收入比重达86.1%;皮肤科医美占总收入的13.4%,医美机构管理咨询业务刚刚起步,在营收中占比0.2%。

在艺星医美销售费用中,推广及营销相关开支值得关注,该科目从2015年的8759.2万元,飙升至2016年的1.9亿元,随后增长至2017年的2.08亿元。

记者在百度主页搜索关键词“北京整形医院”,艺星医美的广告排在前列。

“艺星医美在行业内算是大品牌,打造大品牌除了专业人员技术外,营销费用出的力很大。”7月5日,南京一位医美从业人员告诉记者,这个行业获客成本高,对广告宣传有着强烈的依赖,铺天盖地的广告、明星代言等很常见,营销费用也因此居高不下。

曾遭多位明星起诉

虽然在营销上花了不少钱,但艺星医美在宣传合规性方面有所忽视。

一份2017年8月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温州艺星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艺星医美下属子公司,下称“温州艺星”)未经知名女演员景甜同意,擅自将景甜的照片用于商业宣传文章中,实现商业利益,严重侵犯了景甜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事情缘起于2016年9月1日,当时景甜起诉温州艺星涉嫌侵犯其人格权,认为温州艺星在新浪博客中刊登《温州艺星-去双下巴让您更美》(刊登时间为2011年12月29日,访问量7914)、《温州艺星-冬季养生越冷越要多喝水》(刊登时间为2012年1月16日,访问量为7913)两篇文章时擅自使用景甜的照片作为配图,侵犯了景甜的名誉权及肖像权,后双方在法院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包括温州艺星赔偿经济损失共计3万元、于2016年11月10日之前删除使用在blog.sina.con.cn中的原告景甜照片等。

然而2016年11月16日,景甜发现上述两篇文章及其照片仍在使用,但博客页面发生了部分调整,文章内容虽未改变,但排版发生了微调。因此景甜认为温州艺星存在再次侵权的事实,故诉至法院要求温州艺星再次删除使用在blog.sina.con.cn中的照片并要求道歉及赔偿等。

事实上,除了景甜外,赵雅芝、金巧巧、毛俊杰、孟瑶、陈莎莎、徐冬冬、孙晶等多位演员也曾因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而起诉艺星医美旗下机构。

除此之外,多家媒体还曾报道有女子投诉温州艺星,因为“做了隆胸手术后效果不明显、且比之前更下垂”或“做了隆鼻手术后鼻子有点歪、且没有达到自己预想效果”。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5年-2018年6月8日,艺星医美存在30项医疗广告不合规、77宗肖像权纠纷及4宗医疗事故,2015年-2017年用于解决客户投诉及医疗纠纷的赔偿总额为300万元,且还有5宗未决肖像权纠纷,提出的赔偿总额为71.35万元。

编辑:严晖  主编: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