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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早生退意偿付率垫底 新光海航人寿急盼新东家“补血”

肖君秀 2018-8-10 14:23:40

■本报记者 肖君秀 深圳报道

近日,保险公司二季度的“体检报告”陆续出来了。

截至8月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信息披露显示,共有155家保险公司披露了今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财险公司未出现不达标情况,只有三家寿险公司亮起红灯,分别是中法人寿、新光海航人寿、吉祥人寿,其中新光海航人寿二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421.34%,与中法人寿同属难兄难弟,以负值处于垫底位置。

自2015年起,新光海航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就处于负值,并被保监会叫停新业务。公司预测今年三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为-433.86%,将较二季度进一步下滑。这在寿险公司当中罕见,究竟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本报记者获悉,日前新光海航人寿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增资等议案,并已向银保险监会报送申请。“如该申请获得核准,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12.5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将达 600%以上,重获发展生机。”8月9日,新光海航人寿回复《华夏时报》记者称。

多年偿付能力不足

近四年来,新光海航人寿偿付能力都不达标,而且处于负值。

7月31日,新光海航人寿发布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21.34%。

“新光海航人寿偿付率不达标,在行业已经是老生常谈,主要是股东增资方面出了问题,至今都还没有解决。”8月8日,华南地区一家寿险公司人士对本报记者称,及时补充资本对保险公司发展至关重要,这又由股东态度和实力来决定。

今年二季度末,在总计155家保险公司,其中寿险70多家公布偿付率的名单之中,只有三家寿险公司不达标,吉祥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82.73%、75.58%,虽然没有达标,但是处于正值并向达标靠拢。只有两家为负值,中法人寿综合、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最低为-6138.92%,其次就是新光海航人寿为-421.34%,这两家公司资本实力已经严重不足。

新光海航人寿饱受偿付能力不达标之苦,早在2015年二季度,新光海航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9.71%;其2015年年报显示,偿付能力充足率由2014年底的221.86%下滑至2015年末-237.31%;截至2016年底,该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依然为-116.45%,为当时已披露的保险公司中唯一为负值的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其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46.49%,还在进一步下滑,而今依然没有大的改观。

2015年二季度其偿付能力严重不足之时,保监会就根据规定采取了监管行动,通过约谈方式要求股东于当年7月底前提出改善偿付能力方案,并责令新光海航人寿自当年11月23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

偿付能力充足率是保险行业监管的重要指标之一。根据现行规定,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对于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监管措施包括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开展新业务、责令转让保险业务或者责令办理分出业务。视不同情形,监管措施还会采取责令增加资本金或者限制向股东分红、责令拍卖资产或者限制固定资产购置、限制资金运用渠道、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以及接管等措施。

新光海航人寿新机构无法开设,新业务受限,出现连年亏损。其2016年、2017年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8亿元、0.99亿元,今年前5个月则为0.38亿元,业务收入处于下滑趋势。再看看其净利润,2015年净利润亏损0.82亿元,2016年亏损扩大至0.99亿元,2017年依然亏损,净利润为-0.82亿元。

今年二季度末,新光海航人寿现金流吃紧,二季度末净现金流为-489.27万元,而上季度还为1138.71万元。公司总资产为4.64亿元,但是净资产为-2.39亿元。

由于公司各项指标恶化,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新光海航人寿目前被监管评价为“D类公司”。

海航退出露曙光

新光海航人寿走到今天的窘境,与发起股东密不可分。

其两个股东分别为海航集团、新光人寿,当时双方各出2.5亿注册资金,分别持有新光海航人寿50%的股份。双方同等股份造成的势均力敌,或为日后控制权埋下了隐衷,甚至导致双方分道扬镳。

新光海航人寿第一次股东增资便宣告失败。2012年,其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两股东应于当年7月31日前各自注资人民币2.5亿元,上述增资没有完成。此后又将缴款截止日期延长至2014年6月30日,新光人寿按规定将增资款2.5亿元存入指定账户,但是海航集团没有履约未能缴款。2016年3月10日,新光人寿将增资款划回,宣告此次增资失败。

海航集团为什么不履约增资呢?从新光海航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中或许可见端倪。

2016年11月,新光海航人寿发布公告,海航集团拟将其50%股份悉数出售给深圳柏霖资管,谋求全面退出。另外深圳柏霖资管再从新光人寿拿下1%的股份,拟总计拥有51%的股份成为控股股东。同时新光人寿拟将股份从50%减持至25%,除1%被柏霖资管接手,此外深圳光汇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手14%的股份,深圳市国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接手10%的股份。

然而,该方案并未获得原保监会批准。今年3月原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要求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由原来的51%降为三分之一,宣告海航集团拟将新光海航人寿50%股份一次性出售的计划落空。

最近又有了新方案。7月31日新光海航人寿披露方案显示,海航集团计划将持有的50%股份悉数转让,其中38%股份转让给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12%的股份转让给上海冠浦房地产。同时,新光人寿持有的50%股份也转让一半,15%的股份转让给深圳市柏霖资管,10%的股份转让给深圳市国展投资。

同时,新光海航人寿计划进行增资扩股,并引进新股东,从而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摆脱目前困境。新光人寿将继续参与增资1.875亿元,最终持股3.125亿股,保持持股25%的比例,成为新光海航人寿第一大股东。此轮股权转让以及增资扩股完成后,新光海航人寿的股权结构将变为:新光人寿持股25%、柏霖资管持股20%、香江金融持股20%、国展投资持股14%、乐安居持股11%、冠浦地产持股10%。

针对增资扩股以及股份优化方案,新光海航人寿表示,公司围绕解决偿付能力严重不足问题,以实现公司尽快恢复正常化经营,在增加资本金和偿付能力的同时,引入五家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战略投资人与财务投资人。本次交易结束后,新光人寿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结构分散将使公司经营与治理结构更加合理,各股东方资本、渠道、客户、科技水平等优势将推动公司未来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

如果上述计划顺利完成,新光海航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望达到600%以上,能够支撑未来几年的发展,彻底摆脱近年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发展受阻的困境,从而满血前行,踏上快步发展之路。

责任编辑:吴丽华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