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史凯 本报记者 陈岩鹏 寿光报道
“目前温室大棚投保的总体赔付金额比较合理,但是分项多。棚膜、墙体等容易损坏的设施赔付额较低,反而像钢管、钢架等不容易损坏的设施赔付额较高,就不是很合理,希望能调整和改善一下,下一步我还会继续投保,因为投保主要是买一份儿心安。”寿光市纪台镇任家村的一位温室大棚种植户王关锋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王关锋告诉记者,2017年底大棚投保政策发生变化,投保期限由8个月变为12个月,而他是在去年年底之前投的保,只能选择8个月投保期,因此他投的保险在今年的7月份刚到期不久,虽然投保期到期正是大棚休棚期,但突如其来的洪灾,让他损失惨重,如果投保12个月,则每亩能获赔2万元,损失会大大降低。
记者经核实查证了解到,温室大棚保险是一项惠农政策,涉及各级财政补贴等问题,而不是商业条款。山东省温室大棚的投保期在2017年底时,由原先的8个月保期调整为现行的12个月保期。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寿光支公司副经理孙慧杰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截至到今年保险期到期,蔬菜大棚投保费收入10万元,赔偿费用5.7万元。寿光市有14.7万个大棚,而投保的温室大棚仅不到120个。
蔬菜大棚赔付制定需更加合理
8月28日,《华夏时报》记者在寿光市灾区实地走访时了解到,受到8月18、19日以来发生的洪灾的影响,许多寿光市蔬菜种植户开始关注温室大棚保险的问题,但多数村民表示,除了看重蔬菜的保护以外,更加看重对于大棚的保护,如棚膜被风刮坏受损,或是遇上冰雹、风灾、雪灾、火灾、洪涝等问题。而目前棚膜、墙体等容易损坏的设施赔付额较低。
孙慧杰告诉记者,原先8个月的保险期是在每年9月到11月开始投保,次年4月到6月到期,而政策改变后的12个月保险期,如果从当年的9月份开始投保,则次年的9月到期。
分析人士认为,对于寿光当地的反季节温室大棚来说,4月到8月处于不同大棚的休棚期,因此8个月的投保期限只是起到蔬菜种植期间的担保,存在一定的空白期,赔付率低,而一年的投保期限则没有空白期,处于休棚期的蔬菜大棚也存在受洪涝、火灾、风灾等自然灾害的风险。
生猪养殖户补贴高,投保多
“相比之下,育肥猪、能繁母猪两种政策性保险的补贴比例就高,政府补贴80%,农户自缴20%,如果投保一万头生猪,保费30万元,各级财政补贴24万元,农户自缴6万元。”孙慧杰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寿光市生猪养殖保险推行两年以来,投保率比蔬菜大棚投保率高,覆盖率达到70%到80%。规模性的养殖场基本上都投了保险,分散养殖户投保较少。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生猪投保多,是因为补贴高,另一方面是因为生猪养殖户容易引发疾病,抗疾病能力差,随时可能面临财产损失,所以生猪养殖投保意识比蔬菜大棚户投保意识强。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