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货币化安置开始退潮了。
《华夏时报》记者获悉,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8月29日发布了《关于取消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的通知》(下称长春棚改通知),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商品房销售价格,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此举标志着长春货币安置政策开始掉头转向了。
不止长春,济南、淮安、广东、安徽等地也对货币化安置政策作出部分调整。何为货币化安置?简单的说,就是根据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要钱”,也可以选择“要房”。
“而今,棚改货币化安置还没有实质性转向全面实物化安置,按照实物化安置和货币化安置的比例看,未来会逐渐倾向实物化安置。”9月5日,中国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货币化安置不会踩“急刹车”,一刀切的暂停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不利于去库存,更不利于稳增长。
对比近两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发现,对棚改政策的阐述大相径庭。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因地制宜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但在2018年类似的提法已找不到了。住建部等六部委此前印发申报2018年棚改计划的通知便指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应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鼓励转向实物安置。
总体看,“棚改货币化安置还会继续下去,同时考虑到供需关系、库存周期、房价的波动因素,采取因地制宜的‘因城施置、分城安置’措施,避免一刀切的弊端。”谢逸枫认为。
货币安置转向
记者采访获悉,此次长春对于货币化安置的棚改政策进行了调整,顺应了国家货币化安置政策的新动向。
“有条件的棚改项目,可以减少回迁安置房”。长春棚改通知称,强化实物安置,减少货币安置,还可以降低地方财政压力。此次长春对于货币化安置棚改政策的调整,源于长春属于这一轮房价过快上涨的城市,但同时其库存周期相对还是合理的。因此说,长春棚改政策的调整,是比较务实的。
与长春一样,淮安近日也调整了货币棚改政策。
《华夏时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以来,江苏淮安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大幅降低,实物安置的比例过半。依照江苏省政府棚户区改造下达给淮安的目标任务,目前淮安全市棚改新开工12525套、基本建成9639套,分别完成省政府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82.40%、92.68%。
据淮安住建局介绍,2017年,该市规划建设3个地块、4361套定销商品房;2018年,规划再建设5个地块、9878套定销商品房,实现了棚改项目原地或就近安置。
“最近公布了淮安最大棚改补偿安置方案,可供选择原地安置房共1600多套,原地安置就是实物安置。”淮安住建局一官员告诉记者,现在淮安棚改实物安置超过50%,货币安置已大幅降低。
相比之下,济南更早就作出调整货币安置政策。
据悉,今年年初济南的安置房政策也做了调整。“在今后的拆迁过程中,政府鼓励产权置换补偿,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济南房管部门的一位副处长说。
此外,对货币安置政策作出调整的还有很多,比如安徽省、广东省。其中,广东省规定拆迁签约奖励不得超过新房市场的15%,也就说,实物安置也要达到85%。
据记者调查,过去几年拆迁货币化安置比例与日俱增,大量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直接拉高了房价。对于棚改后的安置问题,有货币安置、实物安置等方式,而PSL(新增抵押补充贷款)为棚改货币化安置提供了主要资金来源。住建部的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7年,全国棚改累计开工3896万套,帮助约1亿人出棚进楼。
为遏制持续猛涨的货币化安置,住建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紧急印发的通知称,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应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鼓励采取实物安置;2017年11月,住建部会同开发银行、农发银行印发通知,坚称“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仍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的2018年新开工棚改项目,不予支持银行棚改专项贷款”。
“以货币补偿为主的棚改模式,在促进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大量资金进入房地产,不仅去了去库存,获得大量现金的拆迁户又具有较强的购房需求和能力,从而推动房价的持续上涨。”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王玉玲近日撰文指出,棚改货币化已基本完成去库存任务,应适时考虑退出。
恒大研究院任泽平近日撰文也称,继续高比例棚改货币化已不合时宜,预计2018年货币化安置率从2017年的60%降至40%。以上种种迹象表明,过去几年高歌猛进的货币化安置,正考虑逐渐退潮了。
不会一刀切
“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记者梳理发现,住建部就“棚改安置政策”的表态,对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政策已然发生了变化。
按照住建部的说法,只有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反之则不行。
“我们一直强调,各地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住建部住房保障司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棚改货币安置政策遵循因时调整、因地制宜的理念。
“棚改政策收紧是趋势,但不会一刀切,短期更不会叫停。”谢逸枫向《华夏时报》记者分析称,未来的棚改货币化安置四大转向。其一是,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下降,转向实物安置比例上升。防止涨价去库存、拆迁户抢房现象;其二,国开行新的棚改项目审批权由地方收回总行,防止隐形地方债务上升,产生新的地方债务;其三,新的棚改项目资金渠道的PSL(新增抵押补充贷款)由宽松到局部收紧,防止扩大化。其四新的棚改项目资金来源PSL为主的逐渐转向地方棚改专项债,避免货币化安置带来的冲击力。因此,货币化安置逐渐收紧已是大势所趋,确保楼市不大起大落。
“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主要就是加大实物安置的比例。”上述住建部保障司工作人员介绍,住建部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督促这些地方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
更为重要的是,棚改的资金也在不断变化。申万宏源的分析报告指出,从2004年到2014年,由于资金来源不足,棚改主要以实物安置为主;2014年以来受益于PSL的创设,棚改货币安置开始发力。
记者梳理,近几年货币安置增长惊人,从2014年的9%飙升至2017年60%,还助推了三四线城市房价的飙升。那是因为,受各种政策的叠加,市场突然增加了几百万户手持现金的购房者,购房者积极购房,使得过去3年房价持续上涨,并从一二线蔓延到三四线城市。
不过,《华夏时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今后的棚改依然还会坚持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安置,但有所区别。
“近两年,三四线城市的房市持续处于价升量增状态,其中棚改货币安置的推动力量,功不可没。”谢逸枫说,棚改货币政策的调整,将推动“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快速增长,并将在未来承担起棚改的融资功能。
从实际情况也表明,近年来棚改较大规模的启动,带动了各地的经济增长。2015年-2017年1800万套的棚改,并顺利完成,2018年---2020年1500万套,年均500万套,海量巨大。“棚改项目并不会一刀切,但会对棚改政策作出适当的调整。”谢逸枫说,棚改对各地经济的拉动不可或缺,各地对棚改的热情依旧尚在。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