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俊仙 北京报道
9月25日,浙江大型民企——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光集团”)发行规模合计30亿元的两只债券“15新光01”(一般公司债,发行规模20亿元)、“17新光控股CP001”(一般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10亿元)发生违约。
与此同时,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大公国际”)将新光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下调至C,并将“17CP001”信用等级调整为D。
一位知情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新光集团已经向省、市各级政府领导作了当面汇报,希望能获得政府帮助,但目前尚未获得明确回复。不过,上述说法并未得到新光集团方面确认。
新光流动性危机爆发
9月25日下午,新光集团的两期债券在同一日发生了违约。
根据新光集团的公告,“15新光01”公司债券于2018年9月25日应兑付回售本金17.4亿元、第三个付息年度利息1.3亿元,但由于受宏观降杠杆、银行信贷收缩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问题,导致新光集团未能按时偿付本期应付的回售本金和利息。
而新光集团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7新光控股CP001, 债券代码:041775004)应于2018年9月25日兑付本息,由于融资困难,新光控股虽积极多方筹集资金,但截至9月25日营业终了,新光集团未能按照约定将“17新光控股CP001”兑付资金按时足额划至托管机构,已构成实质违约。新光集团表示将继续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偿债资金。
与此同时,联合信用评级公告称,鉴于新光控股目前公司资金非常紧张,到期兑付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联合评级决定下调公司主体和“15新光01”和“15新光02”信用等级由AA+至CC,并将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至负面;大公则将新光集团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C,“17新光控股CP001”信用等级调整为D,“17新光控股CP002”及“18新光控股CP001”信用等级调整为C,因为新光控股未能清偿到期应付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或境外债券的本金及利息,已触发交叉保护条款,而若未能在触发条款涉及违约事件后15个工作日宽限期内纠正或补救相关违约事件,则构成“18新光控股CP001”的违约。
记者注意到,在两个月前(7月12日)的跟踪评级报告中,大公对新光集团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新光集团新闻发言人徐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发生此次违约,除企业自身在流动性管控方面存在欠缺外,主因首先是受金融形势、环境和政策变化的影响,民营企业融资遭遇普遍困难;其次,今年以来全国范围债券违约事件频发,恶化了浙商群体的金融生态;再有,前不久突然发生的一些负面事件等意外因素,一定程度影响了公司多项重大融资计划的进展。“今年以来,公司已如期兑付各项债务本息约90亿元,导致短期兑付压力陡增,流动性不足成为当前面临的最大困境。”
资料显示,新光集团创建于1995年,集实业、商贸、产业互联、金融投资等业务于一体,旗下有1家上市公司,总资产约800亿元,总负债357亿元(其中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债务余额237亿元,在公开市场上发行的需刚性兑付的债务融资工具余额120亿元)。
向政府求救?
上述知情人士提供的新光集团向媒体发布的信息显示:新光集团已向省、市各级政府领导作了当面汇报,上级政府和相关机构高度重视,正在紧急研究帮扶企业解困的方案,有关进展正在磋商、落地中。
此事是否属实呢?
《华夏时报》记者为此联系了新光集团新闻发言人徐军,他表示:“我们目前没有向媒体发布任何声明,我个人不知道有没有发生过这个情况(指的是向省市领导汇报事宜),现在有没有我也不知道,明天会召开一个和债权持有人的沟通会,其他以公告为准。”
记者向新光集团所在地义乌市的宣传部门求证新光向省里求援一事,宣传部方面回应称“争取统筹”,记者又问及具体由哪个部门统筹,其回复称“待定”。
事实上,此前盾安集团和刚泰集团发生债务危机时,都曾被爆出向政府求助。
5月3日,微博上流传出一份《关于盾安集团债务危机情况的紧急报告》显示,4月28日,盾安集团对浙江省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紧急汇报,希望政府出面处理危机,各项有息负债超过450亿元,除120亿元的待偿付债券外,大部分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债务将陆续到期,这些债务都集中在浙江省内,涉及机构有40多家;5月2日,浙江省政府金融办紧急召集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银监局、国开行、进出口银行的浙江省分行、工农中建交五大行的浙江省分行、浙商银行、兴业、中信、民生银行的杭州分行等各大金融单位,协商讨论盾安债务危机的解决办法。
6月19日,网络上流传一份《关于请求帮助刚泰集团解决短期流动性危机的情况报告》显示,刚泰集团面临较为严重的债务危机,希望得到上海市政府的帮助,落款人是上海浙江商会,随后刚泰控股副董事长则回应称网上报道不属实,“假的,帖子都删了。”
责任编辑:吴丽华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