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金微 北京报道
快鹿系案开审,快鹿系非法集资规模达400亿余元,未兑付达100亿。
9月25日、2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鹿集团”)、上海长宁东虹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虹桥小贷”)、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虹桥担保”)以及徐琪(美国籍)、张蕾、黄家骝、孙晔等12名个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前述各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各被告人及相关辩护人和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初,快鹿集团及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因经营亏损,造成巨额债务。为尽快归还欠款,快鹿集团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局主席施建祥(另案处理)多次召集韦炎平、张伯伟(均另案处理)及被告人姚家育、胡培、张金如等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共谋,商定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并诈骗集资款。
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根据快鹿集团的要求,东虹桥小贷制造大量虚假债权凭证,并由东虹桥担保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再由快鹿集团通过下属的“金鹿系”、“中海投系”等融资平台包装成各种理财产品,连同快鹿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情况下,前述产品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并在实体店、手机客户端等途径擅自对外销售。
由此,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400亿余元,所得钱款均转入快鹿集团使用空壳公司账户及他人账户组成的资金池内。其中,除仅有98亿余元用于经营活动外,其余用于兑付前期投资者本息、员工薪酬、个人消费、挥霍等,至案发共造成投资人实际经济损失100亿余元。
庭审持续到9月26日晚8时37分。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发表控辩意见。被告人家属、被害人代表、特邀监督员等,共计约700余人旁听了庭审。合议庭将在评议后,对本案择期宣判。
本报记者了解到,快鹿系兴起于互联网金融、影视投资两个领域极为火热的2015年,当年,快鹿集团原董事局主席施建祥一手打造所谓“互联网+金融+影视”计划,通过影视投资获得票房收益权,再以上市公司购买电影发行权的方式拉动上市公司股价,把这些影视项目再包装成理财产品,去吸纳投资人的钱。
2016年4月,因快鹿投资的《叶问3》票房造假,继而引发社会和监管层面关注,票房未达预期,金鹿财行旗下产品发生兑付困难,之后,事件牵出快鹿集团涉事其中。2016年9月,据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消息,长宁公安分局对“金鹿财行”和“当天财富”两家单位立案侦查,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16年4月初快鹿集团爆发资金链断裂之前,施建祥就已经逃往香港,并在香港期间谎称生病治疗,通过指派新的集团高管遥控指挥快鹿集团运营,其后又进入美国。
今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央追逃办发布50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部分外逃人员有关线索公告,其中快鹿集团原董事长施建祥在列其中。据息称,施建祥涉嫌集资诈骗罪,在2016年3月7日逃往美国。
责任编辑:吴丽华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