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吕方锐 陈锋 北京报道
近日,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雅百特,002323.SZ)虚假陈述案首批28名投资者损害赔偿申请获得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合计索赔金额188万余元。
该诉讼是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称“投服中心”)公开征集因雅百特虚假陈述受损的中小投资者,并委派公益代理律师提起的证券支持诉讼。
据了解,江苏中联电气于2002年10月在深圳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323。借壳方山东雅百特于2009年注册成立于山东省枣庄市,法定代表人为陆永,主要生产经营金属屋墙面维护相关产品。
2015年7月,山东雅百特在借壳江苏中联电气时签署《业绩补偿协议》,做高了业绩承诺——承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净利润数分别达到2.55亿元、3.61亿元和4.76亿元。而其2012年至2014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仅为约1300万元、2010万元和1.02亿元,承诺的利润远高于其过往的业绩表现,甚至严重背离了企业的正常发展规律。
2015年8月,江苏中联电气名称工商变更为江苏雅百特。
雅百特因无法实现借壳上市的业绩承诺,于2016年3月通过伪造国外政要信函和工程合同等形式,累计虚增2015年至2016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分别达5.8亿余元、2.5亿余元。其中,2015年虚增收入超过4.8亿元,虚增利润超过2.3亿元,虚增利润金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73%;2016年1至9月虚增收入超过1亿元,相应虚增当期利润2400多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近2成。上述财务数据通过雅百特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以及2016年三季报公布。2017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2017年9月4日的例行记者会上向外界通报了雅百特造假案,该案被国内各大媒体广泛报道,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同时也成为投服中心重点关注的案件。
同年1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对雅百特作出行政处罚,认定雅百特是财务造假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陆永是对雅百特财务造假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雅百特和陆永均被中国证监会顶格处罚。
造假事件披露后的一个月内,公司股价持续下跌,投资者损失严重。2017年12月21日,该公司公开声明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随后未发布任何赔付方案。
为帮助和引领受损投资者进行民事索赔,今年3月15日,投服中心公开征集因雅百特虚假陈述受损的中小投资者,启动证券支持诉讼,追究陆永和雅百特的首要赔偿责任。
期满时共征集投资者125人。投服中心委派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乐宏伟律师担任本案公益代理律师,采取分批立案的形式,首批30名投资者,除2名投资者弃权外,其余28名投资者已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合计索赔金额188万余元。
下一步,投服中心将作为证券支持诉讼机构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适时支持后续投资者提起诉讼。
据了解,证券支持诉讼是对涉及中小投资者众多、矛盾比较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证券侵权纠纷,由投服中心根据中小投资者提出的申请,委派投服中心的公益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员作为中小投资者诉讼代理人,代理中小投资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证券支持诉讼实际上就是通过一个专业的公益服务机构把中小投资者的问题集中起来,然后帮中小投资者到法院去“打官司”。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为中小投资者自主维权提供教育、法律、信息、技术等服务,并负责中国投资者网网站的运营。投服中心于2014年12月注册成立,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股东单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