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白宇洁 本报记者 陈岩鹏 北京报道
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的人事变更引发持续关注。有网友指出,除在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处于争议旋涡的李甜还任其他数家企业的法人高管。《华夏时报》记者11月6日查询发现,李甜确实身兼多职。
“天眼查”信息显示,除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在9月5日至10月24日期间,李甜先后成为西安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区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高新软件新城北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西安军民融合园事业发展有限公司这四家企业的法人。
此外,李甜还担任西安高新区交通投资建设公司和西安航空航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和董事,这两家公司分别于今年9月7日、10月7日注册成立。
记者通过公开资料了解到,上述公司皆为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且此前出任相应岗位的是西安高新控股前任董事长、总经理阎玲。因此,李甜“身兼数职”可视作是全面接班前任。根据西安高新区财政局11月4日发布的声明,李甜等三人已被停职并启动相关法律程序。但是否停掉了李甜在七家企业的所有职务,声明没有详细解答。
不过记者注意到,舆论中有不少观点认为这批年轻高管在西安高新控股这家国企中或许并无实权。有媒体于11月5日报道,西安高新控股的董事会和监事会高管都是“80后90后”,有当地知情人士透露这些高管没有履职能力,西安高新区财政局才是实际控制人。同时,该报道披露,李甜的“前任”阎玲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是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原局长。
《华夏时报》记者查阅该公司的多份债券、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发现,阎玲的确曾任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局长。例如,中国债券信息网2018年6月15日刊登的《2018第一期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显示,阎玲是“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西安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任职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9日至今”。
但在同样发布于2018年6月的《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中,西安高新控股对于阎玲任职情况的表述与前述《募集说明书》完全矛盾。说明书第五章第七部分展示了“截至2018年3月末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格,其中,阎玲的任期一栏为空,表格下还附有注释称“阎玲于2016年12月辞职”“发行人2017年11月变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述空缺职位人员暂定”。
记者查询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发现,西安高新区工委在2016年12月30日签署过《关于闫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通知称,“党工委决定免去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局长、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西安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科技投资服务中心主任”,任免理由为“辞职”。但记者注意到,这份通知中的“闫玲”与西安高新控股公开资料中的“阎玲”写法不同。
11月3日,西安高新区财政首次就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的相关争议作出回应。回应称,西安高新控股是按照“事业单位员工不得在企业兼职”的要求,分步对原董事、监事等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临时调整。而从该公司的信息变更记录来看,这场调整开始于2017年11月19日。记者从2017年12月签署的《2017年第一期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发现,在调整结束前,除阎玲作为高新区财政局局长兼任董事长、总经理以外,还有高新区审计局局长、高新区会会计核算服务中心企业部部长等事业编制人员任非董事级高管。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11月1日,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于审计署官网发布动态总结了特派办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的推进情况。
11月6日下午,《华夏时报》记者多次拨打西安高新区官网公布的财政局电话号码,希望就公开资料中的疑问进行采访,但无人接听。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