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许歆洁 本报记者 袁晓澜 北京报道
11月22日,《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发布“2018中国百佳CEO”榜单,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旭辉”)执行董事兼总裁林峰入榜,位列第73名。
数据显示,自林峰2011年担任旭辉控股总裁以来,旭辉股价累计回报(含股息)超过230%,实现股东年化平均回报38%。公司的评级从上市初期境外评级B+级(惠誉),到现在的境外评级BB级,境内获评AAA级。
榜单公布第二天11月23日,适逢旭辉上市六周年。自2012年在香港上市后,旭辉便开启业绩上涨之路。过去六年,旭辉合同销售额从2012年底的95.44亿元增长至2017年底的104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60%。截至2018年10月底,旭辉已完成合同销售额1178.6亿元,完成1400亿销售目标的84.2%。
快速发展的旭辉,实现规模与利润并重。从2012年至2017年,核心净利润由9.2亿提升至40.8亿,增长幅度超过340%。与此同时,从2013年至今,旭辉的核心净利润率始终维持在12%以上的高位,2018中期创下13.3%的新高。2017年旭辉全年派发股息达每股23港分,上市以来合计派息达83港分。
林峰曾指出:“房企要回归到企业基本的管理层面很重要,要找到每个企业独特的竞争力,树立你的‘护城河’。”除了一系列财务数据外,产品与服务作为企业的基石,是旭辉的另一条“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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