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白宇洁 本报记者 陈岩鹏 北京报道
近日引起舆论热议的西安千亿级国企任用“娃娃董事”一事有了新进展。据媒体12月5日报道,涉事的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已迎来新任一把手。《华夏时报》记者随后致电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核实,对方表示消息属实,最新的人事变动公告已向公开市场发布。
记者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检索到12月4日发布的《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公告》显示,12月3日,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召开2018年度第34次股东会,并通过以下决议:决定免去李甜、赵雪莹、朱玥董事职务;决定免去李甜董事长职务;选举党发龙为公司新董事,选举并任命党发龙为公司董事长;决定党发龙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据上述《公告》,第34次股东会召开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临时董事会,出席会议的4名董事经过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决定免去李甜公司总经理职务;决定在新聘总经理任职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党发龙代为履行相关职责;本着对公司管理运营更为审慎的原则,将上述第二条决议内容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确定。
新任董事长党发龙的履历也在上述《公告》中公布。履历内容显示,党发龙系1971年2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西安高新区发展研究室业务主管、发展策划局副局长、招商二局副局长、对外宣传办公室主任、党工委宣传部部长、环保科技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西安高新区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西安高新区纪工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西安高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此外,记者注意到,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还修订了公司章程中与董事长选举及董事人员构成有关的条款。据前述《公告》,西安高新控股在11月30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33次股东会上通过《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一方面缩减了董事会成员,将《公司章程》第五章第十八条中的“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修订为“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另一方面更改了董事长选举主体,将《公司章程》第五章第十八条中的“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修订为“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据悉,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近期将另行召开董事会聘任新的公司总经理。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