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审计署官网12月10日发布2018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即2018年第49号《审计结果公告》(总第343号)(下称“《公告》”)。此次报告共抽查了1510个单位、3018个项目,涉及资金4185.6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12.72亿元。
《公告》称多数被审计地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有4个省的4个地区以签订借款合同等方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30.01亿元。
“最近一段时间,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地方政府普遍有稳增长的需求,这就需要筹集更多的资金。”12月12日,大岳咨询董事长金永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但他认为,最近融资环境有所放松,金融机构也有意愿加快放贷,对于金融机构来讲,地方政府的信用仍然是比较好的。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债务可能会有增加。”金永祥认为,现在金融融资并没有乱,相反是比较有秩序的,有规则的。
不过,在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兆勇看来,地方债务膨胀已到了寅吃卯粮的地步,积重难返。如何解决?杜兆勇称:“根本上还是要还政于民,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引入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控制政府消费水平,加强年度审计、离任审计、反腐倡廉,严禁带病提升、转任,逐步消化地方政府债务包袱。”
四地新增隐性债务30亿
《公告》显示,4个地方存在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其分别为陕西省咸阳市、广西桂林市、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和湖南省湘潭市。其具体情况是:
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咸阳高新区管委会通过签订借款合同的方式,分别从咸阳高科公司、咸阳高新保障房公司借款3.88亿元和7.53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截至2018年8月底,共计形成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1.41亿元。桂林则2018年4月,经桂林市人民政府同意,桂林市教育局同意桂林中学向银行融资解决新校区建设资金,并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截至2018年8月底,形成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92亿元。
同样,2017年9月,七台河市城投公司向信托公司借款3亿元,用于偿还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相关借款,七台河市财政局将其还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截至2018年8月底,形成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3亿元。而湘潭于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湘潭城建公司通过将市政道路等公益性资产售后回租的方式违规融资14.6亿元,用于借新还旧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8年9月底,形成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3.68亿元。
事实上,2017年7月14日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7月2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7月28日的国常会等三个高规格的会议均对“控制地方债务、防范风险问题”作出了部署,并明确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都有明确的阐述,其大意就是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
何为隐性债务?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地方隐性债务包括建设性债务、消费性债务和政策性融资担保,如平台公司债务、棚改债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债务、PPP 项目的债务、地方国企僵尸企业债务、金融扶贫项目债务、养老金缺口、政策性融资担保等。
隐性债务来自“斜门”
“自2015 年以来,各地显性债务增长缓慢,但隐性债务迅速膨胀。”FOST咨询公司提供给《华夏时报》记者的一份名为“地方政府隐形债务治理及政策动向”的报告称。“这些隐性债务既不来自‘前门’,也不出自‘后门’,而是来自‘斜门’”。该报告直言,地方债务反复膨胀的根源在于各地继续以GDP论英雄,滥用权力,对违规融资处罚过轻。
“有关部门正在摸排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计划花3年左右的时间化解这个问题。”FOST首席分析师冯建林博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有关方面正制定地方政府隐性综合治理办法,预计仍可能采取分类处置,而金融监管机构有可能允许参与本轮债务统计、甄别和处置,以形成控债合力。
地方债务急剧膨胀,是近10年的事。据记者了解,面对地方债务,治理的策略已由“以堵为主”转向“疏堵并举”,并最终写入新的预算法中。
新预算法明确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但同时严禁地方政府以其他方式融资,要求融资平台等与地方政府切割,不再承担融资功能。
相比之下,在“开前门”方面,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并将地方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债务实行余额管理和风险预警。经确认需要置换的 2014 年末债务为 14.34 万亿元,当时计划3年完成置换,直到2018 年剩余待置换债务仅1.8 万亿元,今年上半年置换 1.23 万亿元,按理说目前已置换完(未公布)。
可以说,在“开前门”方面算是已斩获——经全国人大批准,2015年、2016 年、2017 年分别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000 亿元、1.18万亿元、1.63万亿元,到到 2017 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164706.59 亿元,没超过全国人大批准的地方债务18.8万亿的上限。
不过,在“堵后门”方面,尽管融资平台也受到打压,但并没有完全与地方政府切割,违规融资时有发生。在“开前门、堵后门”的同时,“为允许地方政府支持上项目和促进经济发展,政府在推出 PPP、专项建设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方面发布了规范文件,但地方政府却借这些渠道再次变相举债。”冯建林说。
“总体上,自2015年以来,‘前门’没有开足,‘后门’没有堵死,又多出‘斜门’,结果就是显性债务风险可控,但隐性债务急剧膨胀。”前述FOST咨询公司的报告称。
就显性债务而言,2017年末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比2014年末仅增加了1万多亿元,增速较慢。但隐性债务2013年的审计结果显示,当时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7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4万亿元,合计7.11万亿元。“至今,隐性债务增至多少,官方至今还未公布。”冯建林说。
不过,中诚信国际今年3月称,考虑融资平台、PPP、棚改相关债务,估计 2017 年末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在19万亿-34 万亿元之间。“若将地方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汇总,地方政府的负债率就明显高于 60%的警戒线。”杜兆勇说。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